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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6 文号明建〔2023〕19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6
文号明建〔2023〕19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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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仁梅、罗建文代表:
  《关于将县城规划区内王桥村的垃圾清扫清运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县城区道路共计约74.96万平方米纳入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承包合同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经现场实地勘察并报县里同意,省道沿线(原王桥收费站至五里二桥段)车流、人流量较大,计划于2023年6月1日纳入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村庄其他主干道清扫保洁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解决。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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