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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5 文号明建〔2023〕15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5
文号明建〔2023〕15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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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德代表:
  《关于在城北社区四贤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06号)由我单位会同城关乡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实地查看,因该路灯安装位置涉及四元堂二期地块,如先行实施,后期地块平整时又将拆除会造成浪费。且路边围墙已安装壁灯,雪峰镇将协调小区将路边壁灯打开,能达到照明效果,待四元堂二期地块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安装路灯。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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