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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2 文号明建〔2023〕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3-00002
文号明建〔2023〕8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3-03-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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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明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2020年开始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区内5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总投资3144万元,惠及户数1806户。2023年计划对城区内19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惠及户数920户,项目处于意见征询及初步设计阶段,计划2023年6月开工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以城区范围内2005年以前建成的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为主,自建房暂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内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再提升原则,改造内容坚持以“基础类”改造为先,改造包括小区内部的水、电、通信、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在此基础之上,根据居民意愿,因地制宜改造或增设无障碍设施、停车位、电动车停车棚、充电设施、智能快递箱等。
  适时推动街区片区改造,计划2023年对东横巷、幸福街等区域道路、管网、照明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目前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进行居民意见征求阶段。
  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情况
  为做好老旧小区摸底储备工作,我县坚持“应报尽报、应改尽改”原则,对2005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对改造范围、小区名称、位置、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年代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准,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城区发展进行科学规划,避免改造的重复浪费。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储备库。实施单位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有序实施改造计划。
  四、部门协同及宣传发动情况
  为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立了副县长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形成县级统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宣传,突出民主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始前,通过悬挂宣传公告、现场会、微信宣传等形式,营造整治氛围;通过向居民发放整治意见调查表、召开改造小区居民议事会,征求民意,同时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内容及标准,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措施等,引导居民了解、关心和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以来,由县住建局、社区(居委会)牵头召开现场会、夜谈会100余场,粘贴公告80余份。
  五、下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从抓进度、抓制度、抓质量、抓提升、抓宣传、抓谋划等六个方面工作重点、统筹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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