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1-00021 文号明建〔2021〕56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1-05-18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通报
内容概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1-00021
文号明建〔2021〕56号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1-05-18
标题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通报
内容概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21
| | |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迎接国务院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推动在建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会同人社部门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为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现将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通报如下:
  一、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
  各项目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一版)》落实台账资料;专户的开设管理,每月账户的入账与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严格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必须按合同比例周期拨付;部分项目还存在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用工资料不齐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计取方式和发放金额约定不清、签字盖章不全或代签字等情形。
  二、严格实施考勤管理
  目前各在建项目人员考勤率仍很低,5月17号住建部平台数据显示,我县10个项目上班工人数仅147人,平均上班人数仅16人;管理人员到岗数为7人,综合平均到岗率45%,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平均到岗率40%,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平均到岗率60%;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率位居全市倒数,特别是项目经理和总监的考勤工作未全面落实到位,请各项目务必抓紧录入工人个人信息,并将各项考勤落实到位,特别是将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工作;已退场的工人请落实好退场手续,及时从系统上进行删减。
  三、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
  按照有关要求,2020年5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无履约担保的无需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履约担保的需有工程款支付担保,2020年5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都应有工程款支付担保;目前我县仅有明溪县实验幼儿园迁建项目、明溪县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建设项目和明溪县坪埠东路二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有工程款支付担保,请未按要求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抓紧落实到位。
  四、压实责任抓好整改
  1.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迎“国考”准备,特别是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政府投资项目拨付预付款工作,请各建设单位要狠下决心,指定专人负责,务必补齐短板。
  2.请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于2021年5月25日前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措施加盖公章书面报送县住建局建筑业站。
  3.对不落实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项目,我局将按照省、市等有关文件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并上报省住建厅进行通报,按规定予以信用扣分;并视情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予以行政处罚。
  4.对“国考”扣分建设项目,我局将倒查追责,严肃追究。
  

    附件:1.检查情况汇总表

         2.5月17日住建部平台考勤情况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