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2-1300-2020-00026
- 备注/文号:明建〔2020〕103号
- 发布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9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编办、明溪县发改局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 2020〕 10号)及我局“三定”规定,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并已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核,现予以公布。
依法明确我局权责事项881项,其中,行政许可共24项,行政处罚共674项、行政强制共17项,行政监督检查共4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1 项、行政确认共6项、行政奖励共6项、其他行政权力共16项、公共服务事项共21项、其他权责事项共69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明溪县住建局(人防办)权责清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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