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有关股室、各林业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按季度核查下发卫片图斑工作,提高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落实 2023 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3〕12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明溪县林业局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明溪县林业局
2023年3月20日
明溪县林业局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森林督查工作,持续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建立森林资源管护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落实 2023 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强化覆盖全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督促属地人民政府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结合现地调查核实,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健全常态化监督和执法机制,保障森林生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变化图斑自查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及时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构建涉嫌违法问题数据库,形成森林督查成果。通过系统平台每季度对自查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录入。
(二)开展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对森林督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实行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违法问题图斑查处整改。
(三)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往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历年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并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持续推动地方整改落实,确保查得准、改到位。
(四)推进工作质量提升。开展森林督查工作质量提升年行动,组织技术力量以森林督查系统违法案件台账为基础,重点审查案件查处是否到位、林地回收和植被恢复是否到位、是否符合无需(法)查处或不是案件等情形,筛查出不符合查处整改要求的疑义图斑,开展现地复核验证,督促属地再次组织整改提升,巩固森林督查“清零”行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森林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我县森林督查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毅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报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余迭生 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吕 霖 明溪国有林场副场长
刘毅峰 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叶伟光 县森林资源站站长
颜源涑 县林业执法大队队长
冯福忠 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卢发坤 城关林业站站长
林志辉 胡坊林业站站长
冯淑琴 瀚仙林业站站长
张发清 沙溪林业站站长
肖进强 盖洋林业站站长
杨庆成 枫溪林业站站长
刘健金 夏阳林业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张坤和 夏坊林业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颜源涑兼任,负责沟通协调日常工作事宜。
(二)成立技术服务组,人员从林业执法大队、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资源站、林业规划队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组成人员为:颜源涑、刘毅峰、叶伟光、冯福忠、高鹏飞、林睿智、翁建新、翁苑莹。技术服务组负责分发图斑、提供林地林木审批数据、疑似违法图斑研判、技术鉴定、查处整改技术指导及森林督查系统录入汇总等工作。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
2.及时向各调查单位分发当期遥感变化图斑数据、林地林木审批数据。
四期判读图斑移交时间如下:
(1)第1期:2月下旬。
(2)第2期:4月下旬。
(3)第3期:7月上旬。
(4)第4期:10月上旬。
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地指导。
(二)图斑核查阶段
各调查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对本辖区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进行全面档案核实、现地核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核查工作,做到一个图斑一份档案。技术服务组成员应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协助各调查单位开展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
(三)图斑自查材料提交阶段
各调查单位将图斑自查数据通过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单机版逻辑检查后,连同佐证材料上传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原则上本期图斑应在下期图斑下发前20天完成自查上报,技术服务组及时跟踪指导。
(四)图斑审核阶段
技术服务组负责审核图斑核查准确性。对正常变化的图斑认真审查佐证材料是否完善,对疑似违法违规的图斑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
(五)违法违规图斑查处整改阶段
对违法违规的图斑建立问题清单,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针对自查自纠、查处整改不到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确保查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要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和林长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各方面有力支持。
(二)狠抓自查质量。要严把自查质量关,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并对自查成果负责。所有现地督查图斑,督查人员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等佐证材料,上传到“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封库后即认为确认生效。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做好森林督查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排查。
(三)严肃查处整改。将森林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规范有效的涉林案件管理台账、卷宗。要深入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陈案旧案,案件发生、查处、整改等情况作为林长制考核重要依据。
(四)严明工作纪律。森林督查工作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严禁弄虚作假及走过场。要建立成果审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上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成果经得起检验。
六、联络方式
局森林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员:颜源涑、翁苑莹(2865916)
邮箱:mxlyzf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