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3-0300-2021-00011
- 备注/文号:明交〔2021〕54号
-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0
现将《明溪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柏松 联系电话:2882089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0日
明溪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福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闽交执法〔2021〕4号)及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交法〔2021〕9号)文件精神,有力有序组织开展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涵养、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努力推进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执法铁军,为谱写交通强国福建篇章、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明溪保驾护航。
二、行动目标
以建设法治交通、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坚持严格执法、执法为民,寓执法于服务,让交通运输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正,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四、行动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全面清理整治执法顽瘴痼疾
1.全面开展排查清理。各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对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要有针对性地列出需要整治的问题及其具体情况、表现,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领导干部要主动带头检视问题,编外人员也要纳入。要在6月底前完成局自查工作,并汇总列出整治问题清单(附件 1)报执法大队办公室。
2.坚持开门搞整治。要畅通执法监督和投诉处理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对于通过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式反映出来的执法问题,要及时应对、妥善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重视并发挥好12328服务热线作用,对于乱收费,滥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类电话要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办、即接即办。
3.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明确时限和责任分工,要把“查纠整改”贯穿始终,做到边查边改、真查真改,能在短期内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推进整改,务求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上级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二)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着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执法规范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良好职业操守和文明执法新风貌。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结合推行柔性执法,认真执行省厅修订完善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最大限度压减权力“寻租”空间,促进同案同罚;认真落实案卷评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评查应有记录、有通报、有整改,促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执法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
2.推进执法标准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省厅修订完善的道路、水路执法检查手册,规范一线执法检查内容和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完善执法文书,规范文书制作与填写要求;编写部分有代表性的文书范例,为执法提供参考模板;在往年案例评析的基础上,提炼典型案例编印成册,供执法借鉴学习。
3.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加快公路科技治超项目建设,落实治超三年行动,打造全县治超“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控一张网”格局,强化科技治超执法。要进一步探索利用高速公路卡口、公安探头、执法指挥监控平台等监控网络,加强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分析研判,谋划形成“大数据”执法格局。要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场所的科技装备配备,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4.推进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布并组织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要推行首问责任制、执法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从业人员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要组织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工地、站场,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依法经营,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要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坚持寓执法于教育,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推行说理式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要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配备便民服务设施,将更多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到执法工作中,“擦亮”执法服务窗口。
(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涵养行业清风正气
1.深入开展专题教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以思想教育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有效解决思想根子问题,促进执法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学习。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网络教育等,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引导执法人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坚持风险意识,防微杜渐,认真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要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着力推进执法制度机制完善。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培促学,强化队伍轮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1.分级分批组织开展轮训。积极落实《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采取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选派人员参加两年一次的全省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县级执法机构领导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轮训,县级执法机构领导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县级负责组织轮训。要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精心组织制定轮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并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考试。
2.科学合理安排轮训内容。既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轮训的重中之重,又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轮训的必修课,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突能力的培训,着力培养跨门类、跨专业综合执法人才,促进各业务门类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五、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 2021 年 5 月至 10 月底基本结束。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
(一)部署动员(5 月下旬)。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省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 月下旬至 6 月底)。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要在 6 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深入整改(7 月初至 9 月底)。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于 8 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执法大队办公室。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 年 9 月13日前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四)总结提升(10 月)。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交通运输局要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执法机构要具体实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县交通运输局已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设立工作专班。
(二)扎实推进落实。局属各股室、中心、大队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于 10月 15 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执法监督高压态势,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和执法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查纠各种执法问题和乱象。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纠,决不放过,切实督促整改落实。严禁在督查检查过程中有包庇纵容、查而不究、走过场讲形式等现象,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局办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对内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传达到执法单位,每个执法岗位,每位交通执法人员(包括编外),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浓厚氛围。对外要借助各种宣传载体,向全社会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成就,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发现、挖掘、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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