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1-03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明政办〔2025〕3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政府 时间:2025-03-25 08:5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明溪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有效实施我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在充分征求各乡镇、各单位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

  促进我县国有建设用地科学使用,巩固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强化闲置用地清理,严防出现高价地块,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编制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是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科学合理的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以控制供地时序和结构,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平衡各类建设用地供地需求,达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此外,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其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

  (三)编制依据

  明溪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212号)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6.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7.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计划年度内县政府对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空间布局和执行的具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本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支撑,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积极盘活土地存量,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以我县加快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为供地导向,为全方位推动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为保证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量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促进各乡(镇)、各部门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3.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通过土地的储备、供应,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统筹协调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

  4.有保有压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和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5.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公开交易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和工业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4.2610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用地15.0532公顷,居住用地9.808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5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60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243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0323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8121公顷,特殊用地1.6402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工矿用地

  2025年度全县工矿用地供应量为15.0532公顷。

  保障2025年全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优先确保明溪经济开发区C区首动区建设项目、年产2500吨六氟环氧丙烷扩建项目、鑫天龙茶精深加工项目等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2.居住用地

  2025年度全县居住用地供应量为9.8087公顷。

  鼓励节能节地型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合理调控不同档次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禁止供应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2025年度全县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量为0.5100公顷。

  优先支持明溪县交通运输综合体建设项目、上坊新村加油站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5年度全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1.1607公顷。

  支持办公、医疗配套设施建设,优先确保明溪县总医院能力提升项目、丰登楼建设项目、福利院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5.公用设施用地

  2025年度全县公用设施用地供应量为1.2438公顷。

  支持排水设施、供水设施建设,优先确保福建三明明溪35千伏枫溪输变电工程项目、福建三明明溪地美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6.交通运输用地

  2025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量为24.0323公顷。

  重点保障明溪县红豆杉路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明溪县县道梓夏线黄坑段公路工程、河滨北路向东延伸建设项目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促进全县形成便捷纵横相连的发达交通网络。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2025年度全县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量为0.8121公顷。优先确保明溪县南山新村东侧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用地供应。

  8.特殊用地

  2025年度全县特殊用地供应量为1.6402公顷。优先确保明溪县翠松陵园三期绿化景观项目的用地供应。

  附件: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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