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市监食生〔2024〕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制定了《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抓防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主线,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有效性和精准性,着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检查对象
2024年我县监督检查重点对象包括:
(一)肉制品、糕点、酒类等生产单位;
(二)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根据企业风险分级情况,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持续合规生产情况,督促企业制定个性化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各项责任。要将检查结果全量、及时录入食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提高监管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督促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整改情况,并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
(二)开展飞行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对检出1批次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交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做好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彻底查明问题原因,做好问题的后续整改验收,形成监管闭环。
(三)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依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开展肉制品、糕点、酒类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二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检查。针对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务求监管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健全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归集监督检查记录,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对各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专项检查、“一企一档”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强化督导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发现情况、检查数据录入、检查结果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促进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按时报送信息。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进行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分别于2024年6月27日、11月27日上报本辖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发现重大食品生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联系人:曾丽萍,联系电话:0598-8758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