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明溪县“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切实做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各项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4-2025年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种业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县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化水平,力争创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大县。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完成2万亩以上,种子年产量400万公斤以上,总产值0.62亿元以上;2025年全县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完成2.2万亩以上,种子年产量440万公斤以上,总产值0.68亿元以上。推动建成布局区域化、发展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提升稻种基地综合生产能力、技术装备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制种产业和相关产业协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市场竞争力。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保明溪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专班,逐级压实工作目标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推进杂交水稻种子安全有序生产。
(二)压实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严格隔离,连片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将年度任务(详见附表)分解到村,落实到种子生产农户,大力推广早制,重点发展烟后制种。在落实种植面积过程中,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种植意愿。为便于管理和做好花粉隔离,种植地点要尽量集中连片,在开展生产前要与种子企业或制种经纪人签订生产合同。
(三)培育壮大龙头。各乡(镇)要引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各1家,带动支持企业做大产业链。同时,要大力培养制种大户和引进制种经纪人,带动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技术创新,达到以村或组为单位,建立独立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
(四)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的沟通协作,统筹各制种企业或制种经纪人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建立种子丰产示范片,推广运用机插、机防、机授、机收和机烘等轻简技术。
(五)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杂交水稻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强种子生产备案管理,规范生产合同,实行订单生产。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要加强基地巡查指导,及时开展种子生产环境检查、严格隔离条件。要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开展苗期转基因抽查和植物检疫,提高种子质量。要引导种子生产大户参与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降低生产风险。
(六)推动政策落实。一是落实制种保险。指导和督促种子企业、制种经纪人和制种农户做好制种保险工作,确保有备案的制种田全部投保水稻制种保险(保险费率7%,保额1600元/亩),享受相关理赔政策。二是享受种粮大户补助。凡在我县境内种子生产面积连片30亩(含)以上的制种户(种子实际生产者),经乡(镇)、村两级核实确认后,等同种粮大户享受30元/亩的种粮补助,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三是完善配套设施补助。改造利用烤烟房用于种子烘干,验收合格的每座给予补助1000元(具体补助年限以市级文件为准)。
附件:明溪县2024-2025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明溪县2024-2025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指导性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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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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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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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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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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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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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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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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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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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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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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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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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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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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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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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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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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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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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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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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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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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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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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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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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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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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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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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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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坊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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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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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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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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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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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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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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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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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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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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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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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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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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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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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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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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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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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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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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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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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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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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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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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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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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