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1-03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明自然资〔2023〕45号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根据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5日
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全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3]11号)有关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教育重要抓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福建省66条细化措施,深化源头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方位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法采矿、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县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县全年不发生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导致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自然资源系统所属单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不发生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在源头管控和审批监管方面
加强对全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做好规划编制与安全有效衔接,综合平衡安全生产、消防、矿产资源等的空间需求,强化国土安全底线约束。规范规划编制审批,严格规划许可,紧扣职责分工指导乡镇做好村民自建房规划审批、实施监督,有效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的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到位。按照空间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开展线性工程、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等用地审批,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把地灾、矿山等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系统,适时将登记在册的地灾隐患点纳入用管系统自检,指导建设项目科学安全选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将地质灾害和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539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33号)的各项要求,将源头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规划站牵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修复与防灾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和事故隐患方面
与有关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全县矿山“强基础、控事故、促提升、增实效”3+N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深化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涉及自然资源职责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治重点:一是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看是否存在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排查各类矿山涉及自然资源职责的事故隐患:(1)对在册采矿权。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开展深部生产勘探的,批复文件和生产勘探实施方案是否失效;露天开采矿山是否存在越界开采,地采矿山的井巷工程设施是否越界;到期待延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开采行为。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排查安全隐患。(2)对在册探矿权。是否存在超越批准勘查范围实施采矿、钻探、硐探、槽探工程。(3)对关闭矿山和非法采矿点。是否按规定落实矿山动态巡查主体责任,矿产巡查是否落实到位。(矿产开发保护监督股牵头,监察大队、各自然资源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方面
认真落实测绘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测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梳理和汇总本地区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形成安全生产总体报告。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或采取专项检查形式,对全县测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并移交测绘单位限期整治、限期反馈,促进提高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测管站负责)
(四)在地质灾害安全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汛期防范,强化应急值守,完善群测群防,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高效应急响应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修复与防灾股牵头,办公室及自然资源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在内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强化内部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办公楼房屋结构、用电、行车、野外工作等内部安全和监控机房、消控室、设备房、地下车库、重要库室、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认真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务必明确责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办公室牵头,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自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细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结合实际配合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二)常态化检查(2023年7月10日前)。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乡镇政府、安委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建立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部署,由局安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抓总负责同志,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压实责任。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分工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按时报送月报。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将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纳入月报,要结合本方案要求,从2023年6月起每月20号按新修订的月报表格(见附件)报送至矿保股。
附件: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月报
附件
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月报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一、 自然资源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
1.矿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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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每起非法违法行为暂按1个事故隐患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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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起数 |
已采取立案等形式查处起数 |
其中罚款收缴和罚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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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无证 开采 |
越界 开采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合计 |
行政 处罚 |
移送公安机关 |
移送司法机关 |
移送其 他部门 |
已收缴罚款(元) |
已没收矿产品 (m3或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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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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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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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数量情况(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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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①按矿业权分类 |
②按事故隐患类型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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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在册 采矿权 |
在册 探矿权 |
关闭矿山和非法采矿点 |
合计 |
其他事故隐患(具体类型请设区市根据实际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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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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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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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2)矿山事故隐患数量情况(个) |
本月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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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绘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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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数量(个) |
已完成整改事故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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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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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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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灾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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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数量(个) |
已完成整改事故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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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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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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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安全(含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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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数量(个) |
已完成整改事故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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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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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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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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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数量(个) |
已完成整改事故隐患数量(个) |
本月事故隐患类型等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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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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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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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数量汇总 |
类型 |
以上1至5事故隐患数量汇总(个) |
其中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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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矿山 |
测绘 |
地灾 |
内部 |
其他 |
隐患数 |
整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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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隐患数 |
整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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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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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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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取整改等措施情况 |
类型 |
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份) |
约谈情况 |
被联合惩戒单位数(个) |
采取其他措施单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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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对象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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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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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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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事故、亡人火灾事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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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亡人地质灾害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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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月整改通知、通报、约谈等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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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月源头管控落实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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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本月贯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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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违法采矿等有奖举报制度情况,主要说明已出台文件标题、文号和主要内容,本月实际支付举报奖励金额,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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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县本月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和特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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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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