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索 引 号SM04100-0300-2022-00013 文号明政〔2022〕10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2-08-1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索 引 号SM04100-0300-2022-00013
文号明政〔2022〕10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
生成日期2022-08-15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期间,明溪县全民健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三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动明溪县全民健身高水平发展,依据《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明溪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健身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建设体育强县为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为抓手,为谱写明溪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便捷有效,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现城市(街道)10分钟健身圈,乡镇、行政村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扩容提质

  完善健身设施,按照均衡化、多功能化、全年龄覆盖化等要求,鼓励公园、绿道、城市边角等区域建设社区运动角,根据群众需要在社区适宜空间内配建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篮球架、室内健身器材、棋牌桌、儿童攀爬架等小型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规划建设群众身边、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健身场地设施。

  依托山水资源特色,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休闲健身步道网络体系。在现有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加大贴近社区的实用性篮球、排球、足球场(馆)、户外运动营地及冰雪综合体等体育设施建设,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及户外健身运动发展。

  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引导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外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探索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打造以县、乡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品牌。积极承办“运动健身进万家”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推动全民健身百村行、社区体育嘉年华、机关运动会、职工体育文化节、线上运动会等系列赛事活动常态化。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建党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扶持和举办社区(乡村)运动会等基层赛事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社区(乡村)体育联赛红色运动会、线上全民健身展演比赛等品牌赛事。积极引进和承办省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等重大体育赛事,争取承办各级各类教练员和体育干部培训班等。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

  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举办全县篮球、足球、排球运动项目业余联赛,建立“三大球”训练体系。对“三大球”及乒乓球、羽毛球、骑行、马拉松等群众参与广泛的赛事活动,争取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方面支持。开展山地马拉松、野外徒步、慢跑等绿色赛事活动,各乡(镇)至少打造1项富有特色的山水运动赛事。唱响革命老区红色品牌,推动“红色+体育”融合,开展社区(乡村)红色体育联赛等,不断提升区域性特色体育赛事品牌。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全民健身作用

  发挥体育协会在全民健身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县级体育协会功能向乡(镇)延伸,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构建包含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推进县“1+3+N”(1个体育协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

  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支持新型体育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制定优秀体育社会组织考评奖励政策,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推广、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支持建立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产业协会等,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培育和扶持民办非企业性质的体育俱乐部,促进体育协会增量提质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结合的科学健身大讲堂,探索与线上运动平台合作,推出居家健身课程。建立健全县、乡(镇)二级国民体质监测点,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健身服务,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等调查。

  充分发挥学校人才、智库、体校教练资源优势,引导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服务领域。加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推动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教练员职业发展贯通,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水平。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驿站。鼓励体育、医疗领域专家及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入社区(村),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强面向农民、残疾人等人群的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举办线上线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等,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卫健局、团县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动重点人群参与健身行动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普及和体育干预,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基地创建工作,促进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

  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健身休闲项目,面向干部职工、社区居民不定期举办八段锦、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培训和体育医养知识讲座,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

  坚持办好社区健身运动会,推动妇女、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活动。在特定人群集中区域完善相关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融合发展。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省市残运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升级

  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扶持优质体育产业项目,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引领、高端体育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红色户外运动、智能体育、绿色森林康养、体育健康管理等体育产业,重点布局山地户外、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附加值高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在健身设施、赛事活动、健身器材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本土龙头企业,助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体育企业提升数字化和大数据运用能力。支持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工信局、林业局、县数字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创新

  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健全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流通渠道。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探索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

  推进体卫融合。充分利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健委对口帮扶明溪优势,积极推进“体育+医养”融合工程。深化体育、卫健部门在青少年近视及肥胖防治、慢性病预防、运动损伤康复、心理疾病干预等方面的合作,持续推进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进一步打响医改“医防融合”品牌。

  促进体旅融合。推广山地户外、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拓宽体育文化传播交流渠道

  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科普健身知识,推行“运动是良医”理念,倡导大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弘扬全民健身正能量,发挥体育明星和运动达人的示范作用,激发民众健身热情,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开展健身文化交流,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利用抖音、快手等各类社交平台助推体育互动交流。

  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研学、民间民族民俗传统体育等交流合作。积极对接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跨区域合作,引导台湾“首来族”和青少年来明交流,打造海峡两岸体育文化交流平台。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侨办,县委台港澳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程

  (一)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程

  组织学习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体系,对照国家级创评标准,力争在新周期内将明溪县建成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并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褒奖鼓励。

  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品质”工程

  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全民健身设施,支持建设符合环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气膜结构健身馆、装配式健身馆等,鼓励建设实用性多功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支持和推动大中型体育场馆引进高水平的管理运营企业,拓展培训、展销、竞赛表演、文化娱乐等业态,构建健身、培训、服务、消费一站式城市体育综合体。结合实际布局优势项目场地重点布局,力争能承接省级以上运动训练、比赛的基地1个以上。

  到2025年,全县改扩建或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12公里,新建或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新增游泳池1个以上,完成乡镇全民健身场地补短板项目18个以上,新增智慧健身设施1处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9个以上,建设信息化数字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1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体卫融合“增内涵”工程

  在全县范围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举办县级达标赛,重点加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监测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村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建设全民健身研究中心、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老年体养中心、运动健康传播中心和运动健康实验室。成立县体卫融合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发挥跨领域专家智力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医院开设运动处方门诊,提供科学化、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服务。强化重点人群体育服务与指导工作,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群体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进针对肥胖症、痛风、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及特殊人群康复运动处方的制定。开展体卫融合运动促进健康示范行动,建立运动处方师工作平台,打造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智慧化的体卫融合新模式。

  推进在岗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医务工作者运动处方与运动康养教育,建立“体卫融合”人才库,壮大运动处方师、运动防护师和中医运动康复人才队伍。用好沪明联谊会、森林康养协会联盟等平台,依托职工疗休养、干部培训、医防结合相关政策,将运动疗法融入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鼓励建设体卫融合医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运动康养服务机构、研发运动康复技术产品,形成“运动+康养”明溪全民健身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林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老体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民健身信息“数字化”工程

  利用福建省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优势,依托“福建数字体育”及“e三明”网络服务平台,用好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赛事活动、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赛事参与、线上支付、消费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体育服务平台,实现全民健身信息资源共享。A级景区、休闲步道、公园、大型住宿场所配备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每公里配设“健康运动码”,对游客开展健身科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推动居家健身。努力实现公共体育场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场地使用、赛事培训、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线上远程管理和运营“一键通”。打造线上与线下比赛相结合、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明溪县社区运动会”品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多元化、个性化、绿色环保的“互联网+健康”全民健身平台和产品,实现公共运动场共享、人群监控及智能分流,提升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委文明办,县商务局、数字中心、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政府定期对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责任单位: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保障力度。将全民健身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内容。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将体育学类相关专业列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鼓励明溪县籍体育专业大学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执行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安置办法,鼓励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在明体育领域实习、就业、创业,不断完善高层次体育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人才享受相关留明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人社局

  (四)增加资金投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各级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革命老区苏区帮扶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政策、资金支持。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全民健身事业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安全管理。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安全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消防安全等要求。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风险研判、防控协同、应急保障、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核心指标数据目标


附件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核心指标数据目标值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值

体育锻炼参与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6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45%

体质健康水平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达标率(不含学生)

9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

95%

体育健身设施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8平方米

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

100%

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覆盖率

100%

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

100%

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

90%

每万人足球场地数

1块

智慧体育公园

1个

健身步道

12公里

游泳池

2个

体育健身组织

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

1个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值

体育健身指导

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2.5人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

动覆盖率

100%

医院开设运动康复(处方)门诊

1个

定期开展医务、体育专业人员运动

处方、运动防护培训

1次/年

培养能开运动处方的医生

4人

体育健身活动

每年举办县级及以上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次数

20次

定期组织开展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等

各类运动促健康活动

1次/年

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企业、进街道社区、进乡镇、进村活动

500人/年

体育信息化

以提供健身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数字

体育平台

2个

政策保障

出台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的专项相关政策

5个

编制发布《明溪县居民体育健身活动指南》

1类

经费保障

彩票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经费比例

70%

财政资金(包括彩票公益金)人均全民健身经费投入

≧25元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