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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3100-2021-00002 文号明政办〔2021〕5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1-02-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索 引 号SM04101-3100-2021-00002
文号明政办〔2021〕5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21-02-23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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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1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项任务对应多个牵头单位的,由各牵头单位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反馈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25日、9月24日、12月24日前通过内网报县政府办督查科。县政府办督查科、县效能办将适时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1.202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2021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增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撑
  (一)做实做足“四篇文章”
  1.坚持常态化开展红色故事宣讲、红色情景音乐剧展演,加强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开发,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红色标志性项目建设,推动军民融合、红色旅游、教育培训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军民融合办,县发改局、工信局、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抢抓国家新一轮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支持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机遇,促成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坚持做优做强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抓好三钢集团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支持海西重汽、天华智能等成套装备制造企业扩规上量,集聚提升金瑞高科、普诺维机械等高端零部件“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年内实现产值15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4.加快贝特瑞石墨烯导热膜等项目建设,着力突破稀土分离指标,引进发展5G导电导热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力争实现产值21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5.加快发展新型建材、高端纺织、现代种业三大优势产业,积极鼓励扶持数字信息、生物医药、建筑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牵头
  6.落实落细“一企一策”,支持三钢集团加快成长为千亿企业集团,厦钨新能源、顺源纺织等9家企业加快发展为百亿龙头企业,力争新增规上企业150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7.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实行“林长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清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将乐、三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8.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中国“志愿之城”建设,全面推广市民文明积分制,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三明)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牵头,县城监大队,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9.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深入开展“五比五晒”
  11.实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310个,突出“两新一重”项目建设,实现县城以上5G信号全覆盖,持续做好入明高铁、三明核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500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
  12.深入开展“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行动,举办第二届“乐购三明”直播节,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网红”热点消费,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支持发展养老、托幼“一老一幼”服务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健局牵头
  14.做实财税金融工作,落实财源培植政策措施,强化项目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年内新增信贷150亿元以上,力争2家企业上市。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税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15.聚焦“433”产业新体系,用好“招商地图工作法”,突出抓好1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220个重点项目的招商推介,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15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17.制定新一轮技改行动计划,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三钢集团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全市R&D投入经费同比增长18%以上,年内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8.建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梯度培育库,全面落实加快人才集聚政策措施,推广人才“编制池”做法,推进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建设,选派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
  (四)持续深化重点改革
  19.推动“三医联动”向“全联”“深动”发展,完善医保打包支付政策,持续推进医防融合改革,持续探索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牵头
  20.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完善“福林贷”“益林贷”等林业普惠金融产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新模式,深化林业碳汇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金融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1.认真实施《三明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2.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
  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牵头,县属各国有企业
  23.完善园区企业集团运营管理机制,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及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4.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林票、地票、房票“三票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品质
  (一)持续加快市区经济社会发展
  25.深入实施市区经济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提升“9+2”专业特色园区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工信局
  26.加快三钢产能置换、台氟科技含氟精细化工等56个工业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7.加快建设大坂城市物流园等现代服务业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28.巩固提升“城市双修”成果,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建设三明植物园,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深化城市管理“五难”治理,开展41个老旧小区微改造,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300个以上、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个以上,扩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支持民房加装电梯。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监大队牵头,县林业局
  2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3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牵头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32.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各县(市)对接融入福州、厦门、泉州、南昌等城市,加快发展以特色现代农业、文旅康养为重点的绿色产业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3.深入实施“大城关”战略,创新城镇落户机制,推进教育、医疗、人才房等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和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局牵头
  34.总结推广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小镇,积极推进新阳中心片区建设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5.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推广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和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机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6.扎实推进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持续推进沙县夏茂镇、将乐县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7.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和现代烟草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抓好12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26个“一县一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强化“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打响沙县小吃、美人茶等特色品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30个以上,稳定粮食生产面积240万亩、粮食产量94.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8.推进国家级电商示范县“升级版”建设,打造一批“网红”产品和“食尚三明”等区域公共品牌。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39.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落实农村居民住宅规划建设“两统筹、两统管”机制,全市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00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0.着力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振兴,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交流合作平台等五大融合行动,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台港澳办、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厚植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优势
  (一)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蓝天工程”,重点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治,强化对城区扬尘监管,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9%以上。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城监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43.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开展问题小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规模养殖污染、河湖生态环境、农村小水电治理等五项整治提升行动,力争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30位。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4.实施“净土工程”,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过程联动监管,开展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亩,实施植树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90.9万亩。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5.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46.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行“多规合一”管理,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7.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压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8.继续深化环保“三项改革”,落实储备排污权管理和出让办法,创新推出“水质指数”保险,调动各类企业环保主体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9.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牵头,县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城监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生态产业化发展水平
  50.做好“绿色+”文章,培育文旅康养、教育培训、体育休闲、水美经济等新业态,推动绿色生态与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生活服务业等有机结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林业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1.抓实一批森林康养基地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2.完善职工疗休养、干部培训、医保报销等优惠政策,用好沪明联谊会等平台,力争全市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人社局、医保局,县总工会
  四、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拓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空间
  (一)深化京闽(三明)科技合作
  53.全力推进10个方面合作共识和既定工作落实,争取更多科技合作项目落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二)深度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
  54.确保年内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和兴泉铁路、莆炎高速三明段建成通车,力争开工建设武夷新区至沙县、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续建及开工建设普通国省道100公里以上,加快建设闽江沙溪口至三明台江航道整治工程。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5.持续抓好明溪(鲤城)、清流(集美)、宁化(泉港)、泰宁(龙海)、建宁(台江)等山海协作产业园发展,加快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合作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6.发行“厦明山海康养卡”,开辟三明农特优产品进入沿海地区的“绿色通道”,打造闽西南协同区“后花园”和“菜篮子”“果园子”基地。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牵头
  (三)构建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
  57.发挥进博会、“9•8”投洽会、“11•6”林博会等重大活动效应,用好三明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尤溪朱熹诞生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等平台,密切与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吸引更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明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县林业局
  58.打通三明陆地港直通福州马尾、江阴口岸,培育“互联网+外贸”新业态,争创国家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支持外向型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力争全市自营出口比重超25%,外贸出口增长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坚持共享发展,着力扩大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成果
  (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59.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培养、“1+4”正向激励三大机制建设,深化“总校制”改革,推进国家级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3所示范校建设,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0.继续实施中小学建设和教育补短板项目31个、新建公办幼儿园14所,新增学位15550个。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61.实施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壮大名师名校长队伍。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完善新时代健康保障体系
  62.实施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工程11个。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3.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培养壮大医院院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和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人社局
  64.深入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实施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卫健局牵头
  65.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注重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做好我市运动员备战东京奥运会、西安全运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县委老干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66.深入挖掘和传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朱子(闽学)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打响客家祖地、闽学之源、闽人之源等特色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7.抓好万寿岩、明溪南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世遗”大会重点考察展示点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68.常态化开展“周周有戏看”、全民阅读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69.推动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抓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泰宁影视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70.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培训提升各类技能人员2万人以上,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次。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71.抓好社保扩面提质工作,持续做好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待遇定期调整工作。构建困难群体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养老兜底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牵头
  72.坚持“房住不炒”,科学调控房地供应节奏和房价水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73.扎实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办好“1+N四点半学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74.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社会福利、红十字会、慈善及残疾人事业,增进民生福祉。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75.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法治化,推动农村“居安工程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76.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建设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77.深化治理“餐桌污染”,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8.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好防汛防台风、地震、水文、气象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水利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9.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以“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为重点,持续深化效能政府建设
  80.推动“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往深走、往实抓。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相关单位
  81.完善“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有效拓展“五办工作法”的广度和深度。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中心牵头,县城监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82.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做到“政企直通车”直达全市规上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83.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4.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1+1”模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5.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审慎包容执法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城管、交通柔性执法等试点经验做法,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执法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6.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以严实深细的作风为保证,持续深化廉洁政府建设
  87.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负面清单突出问题,拓展提升基层减负工作。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8.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试点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国资中心、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9.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底线,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群众过“好日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2

2021年县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2021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围绕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1.坚持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深入实施优化产业结构行动计划,做强做优“三新”产业,全年完成产值6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坚持龙头带动,加快海斯福四期建设,推进5G基础材料、柔性显示材料、含氟表面活性剂等项目转化实施;支持锦浪公司微胶囊发泡剂扩产增效;推动科顺新型防水材料、导洁水处理剂、卓越氟硅新材料年内建成或部分建成,促进中欣氟材落地实施,着力建设国内重要的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
  3.重点推动南方制药二期、旻和医药、瑞德医药达产满产,瑞博奥脱氧核糖项目年内建成试生产,实施药品定制化生产项目,为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定制化生产服务;围绕药号申报、成品药生产及中药制剂、饮片产品开发,推动南方制药、海西联合药业、紫杉园等龙头企业与江苏恒瑞、浙江昂利康等知名药企深度合作;深化与福建中医药大学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提档升级,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新医药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4.支持致格公司引入战略合作伙伴,突破发展制约;推动玮士迈锂电池环保装备、格林韦尔NMP纳米导电剂、康墨改性隔膜项目增产增效;加强与宁德时代、三元厦坞新能源、永安翔丰华等产业链企业合作对接,加快形成从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材料到终端产品的产业链闭环,全力打造省内有特色的轻型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
  (二)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5.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引导机械装备、矿产加工、林木加工等传统产业,通过技改创新、增资扩产等方式实现改造提升,促进“老树发新枝”;加快培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进智能制造和工业信息化融合发展,力争实施技改项目10个、智能设备改造100台(套),总投资1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项目责任单位
  6.持续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闲置资产,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推进“腾笼换鸟”,力争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家。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7.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1.51万亩,保障粮食安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粮储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种质资源普查,重点保护利用淮山、金线莲、枫溪野生茶等种质资源,推广运用良种良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9.发挥传田绿色食品、柳里河生态农业、中城百斯特等龙头企业作用,支持推广“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发展淮山、猕猴桃、柑橘、硒锌大米等“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稳定生态硒锌产业基地10万亩,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等新业态,让农户在农业全产业链、“一二三产”融合价值链中分享多环节收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六稳”“六保”,持续增投资促消费
  (一)深入开展“五比五晒”
  11.坚定不移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深化“五个一批”、重大项目挂包服务工作机制,突出项目开工、投产关键环节,力争新增“五个一批”实施类项目80个以上,投资100亿元以上;重点抓好10个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力争6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12.紧盯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重点围绕“两新一重”、生态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一批发展所需、民生所盼的大项目好项目,力争年内策划储备项目200个。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项目责任单位
  13.坚持科学招商精准招商,持续深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云招商等招商模式,力争年内签约落地项目160个,开工建设90个。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工商联,各招商责任单位
  14.做实财税金融工作,努力培植财税新增长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金融办牵头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5.做好“路脉”文章,建成兴泉铁路明溪段、火车站站前广场与附属道路、客货运连接线,推动胡坊至岩前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综合服务项目,促进“四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新改建农村公路39公里。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铁办、高指,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做好“水脉”文章,建成明源水厂及渔塘溪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等项目;逐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城乡一体供水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珩城水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2.36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完善电网建设,建成220千伏大焦变电站,新改建农村电网82公里。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动消费升级
  19.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文旅局牵头
  20.提质发展服务消费,转型升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业态,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健康养老、家政托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力争新增限上商贸和规上服务业企业10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民政局牵头
  21.大力发展生态观鸟、森林康养产业,加快推进鸣溪省级湿地公园、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与修复、心海森林康养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全国鸟类环志中心、北京林业大学、中国鸟网等对接合作,举办生态观鸟嘉年华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特色观鸟点和森林康养基地。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文旅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2.深化文旅融合,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培育省级森林村庄4个,争创旦上村、肖家山村国家3A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红色文化体验中心,融入三明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建设体育特色小镇,开展一批“运动山水”特色体育赛事,举办首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老体协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3.深入开展“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行动,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城市商圈,培育假日经济、夜间经济,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住建局、发改局
  三、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打造绿色发展空间
  (一)深入实施大城关战略
  24.围绕“康养绿城、精致侨乡、活力明溪”定位,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
  25.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小县大城关聚人气行动计划,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加快推进东部新区开发、北部新区规划建设,推动7个城郊村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城投公司,城关乡人民政府、雪峰镇人民政府、瀚仙镇人民政府
  26.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合理有序安排供地节奏,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房供应,落实商品房政府控价措施,规范二手房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牵头,县土地收储中心
  27.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强化城市管理“五难”治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打通坪埠东路(二期)、康乐路等断头路、瓶颈路,整治龙井上片区、新实小片区等一批背街小巷,新改建城市给排水、燃气等各类管网15公里,新增城市绿地1万平方米、绿道12公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监大队、交警大队、城投公司、珩城水业公司
  28.推进文明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加强城市形象宣传,持续增强城市吸引力、市民认同感。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牵头,县住建局、林业局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9.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民宗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0.加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按照“两统筹、两统管”要求,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重点推进9个市县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和瀚仙镇、沙溪乡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工作,提高农房建设质量,解决好“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31.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抓好“一革命四行动”,推进“两高”沿线环境整治,加快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推进美丽庭院与乡村经济建设,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景观示范带和示范样板乡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牵头,县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32.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加快创建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33.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全省前列,II类及以上水质稳中有升,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河长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监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4.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巩固提升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5.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深化河湖长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万亩;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完成造林绿化8.85万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6.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实现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强化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深化改革创新,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37.推进教育“总校制”“县管校聘”和高考综合改革,深化教育评价、督导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审、聘后管理及“1+4”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局
  38.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有序推进医防融合发展,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总医院、疾控中心
  39.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
  4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融入三明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广“益林贷”等林业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金融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1.加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三票制”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林地、耕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资源资产,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2.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机制,加快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做大做强国有资本。
  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牵头,各县属国资企业
  (二)加强科技创新供给
  44.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力争全县R&D投入增长30%以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
  45.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机制,搞出更多“独门绝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融通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力争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8%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
  46.积极引进培养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和工匠型人才,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积极的人才政策,让科技人才得实惠、受尊重,让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
  (三)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47.抢抓国家新一轮支持苏区振兴发展等重大机遇,实施红色基因传承“五个一”提升工程,促成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推动与长征沿线城市交流合作,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加强红色遗址修缮、红色产业培育,持续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文旅局、史志研究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48.依托兴泉铁路、莆炎高速交通优势和侨乡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融入“一带一路”、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加强与鲤城区山海协作,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9.加强园区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标准化建设水平,坚持“一区多园”模式,推进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工业集中区扩区,深化与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合作,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厦漳泉等重点区域产业转移,力争园区企业产值、税收分别增长6%、10%以上,把园区打造为县域经济增长极。
  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工信局、发改局、胡坊镇人民政府、瀚仙镇人民政府
  五、全力保障民生,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0.坚持以“防返贫、防新贫、稳脱贫、稳增收”为重点,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相对贫困家庭“239”精准帮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1.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农民全部脱贫向全面发展转变,推动一批“脱帽”贫困村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振兴办、扶贫办)、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52.扩大优质教育供给,完成实验小学东部校区、实验幼儿园迁建,新增学位1980个,开工建设第三实验小学扩建、第三幼儿园新建等项目,坚持“五育”并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城投公司
  53.建设健康明溪,开工建设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完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快推进中医药康复医学中心、健康管理示范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总医院、城投公司
  54.推广“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县卫健局
  55.发展文体事业,启动县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建设,争创南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首批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56.完成2021-2030年新一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县妇联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7.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援企稳岗等政策,加强技能培训,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58.推动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59.完善落实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扶残助残等政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60.压紧压实“四方”责任,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精准防控,抓实“一线两重点”工作,守好进口冷链食品“六道关口”,不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织密织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疫情防控网。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决守住不发生本土病例的底线。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总医院、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61.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农村居安工程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编办牵头,县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62.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牵头,县信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6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道安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6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5.加强国防动员、双拥共建、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退役军人局牵头
  66.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政府落实力、执行力,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效能办、司法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
  (一)坚持忠诚干事
  67.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真抓实干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经济工作中,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正能量。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依法干事
  68.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9.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0.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高效干事
  71.要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注重提升“七种能力”,增强干部“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争当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2.深化“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做实e三明平台,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拓展“五办工作法”,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达95%以上,完成“一事一次办”套餐服务10件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中心、明溪e三明办牵头,各行政服务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3.开展突破“难、硬、重、新”工作行动和“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坚持“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直各单位
  74.完善二级绩效管理,优化综治、精神文明考核办法,树牢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廉洁干事
  7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反对浪费,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严禁违规安排支出,能压尽压、可省尽省、应保尽保,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运营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县审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国资中心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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