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11-0300-2019-00020
- 备注/文号:明自然资〔2019〕111号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1
根据《明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及案件评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参照措施要求,从严整改,务求实效,根据实际,现将整改方案制定如下:
(一)在宣传发动方面,一些地方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较少,群众举报积极性不高,举报奖励发放金额仅57.05万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衔接配合不够紧密,大部分涉黑恶线索由公安机关摸排,行业主管部门摸排较少,摸排质量较差,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更少。
责任领导:郑长龙
责任人:局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
整改措施:
(一)持续营造斗争氛围,组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利用新兴媒体技能、自然资源传统节日,在人员密集场所、矿山企业、路口等地方悬挂、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走访群众力度,在各乡镇、村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和参与度。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线索,主动联系其他部门联合核查,共同甄别,加强工作会上机制,积极参加牵头部门召开的联席会议,共商共建,凝聚合力,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对案件进行“回头看”,争取挖掘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在线索核查方面,部分群众举报件和交办线索核查办理存在不深不透,不规范的问题 ,核查方式比较粗糙,核查结论显草率,个别存在“走过场”现象。从查否的中央交办举报线索中随机抽查20件进行电话回访,11件受访者表示已反馈,9件表示未反馈,已反馈的11件中有7件受访者表示对反馈结果不满意。此外,中央督导组交办举报件核实率较高,市本级摸排线索核实进度相对较慢。市蹲点调研组反馈我县的问题和线索清单10条,已核查6条,正在核查4条。
责任领导:郑长龙
责任人:局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
整改措施:落实县扫黑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件核查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好举报件核查、保密、联系工作,提高举报件核查效率,一经接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三)在综合治理方面,“一案一政治”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对办案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开展补缺补漏不够,公安提示函,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落实不够及时有力,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行业治乱战果尚未全面彰显。在100份问卷调查中,80%受访者认为应加强娱乐场所乱象整治,60%认为应加强市场乱象整治,35%认为应加强旅游景点乱象整治,30%认为应加强车站,码头,停车场乱象整治。一些受访者认为,农村“六合彩”现象较为普遍。
责任领导:郑长龙
责任人:局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国土所负责人。
整改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对矿山企业、群众反映热烈的、日常容易疏忽的等巡查点的巡查力度。密切与协管员保持有效协作,及时收集基层预或已发生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依规处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到位,该停业整顿的坚决责令停业,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及时移送到位,提高执法权威。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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