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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8-00033 文号明政办〔2018〕7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8-08-06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SM04101-0300-2018-00033
文号明政办〔2018〕71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8-08-06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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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发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转发旅发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县全域生态旅游发展,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业提质升级,县旅游局牵头拟制了《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实施方案》,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的实施方案

县旅游局

2018年7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绿色发展”“改革创新,示范引导”的发展原则,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形成“放心游福建,满意在明溪”的良好消费环境和全民营销的生动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实现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5亿元以上。全县创建三星级以上旅游宾馆2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2家;4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家;基本建成1个以上乡村旅游休闲集镇、8个乡村旅游特色村(点)

  三、工作重点

(一)全域打造精品项目

1.开发一批标志性旅游产品加快玉虚洞景区打造,培育形成全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支持具备创建条件的美丽乡村雪峰山森林公园翠竹洋火山地质公园和红色革命旧址遗址等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推动全县旅游产业提质升级。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发改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人民政府

2.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小镇。依托地域特色资源,将美丽的自然山水、独特的风土人情和鲜明的产业特色融为一体,加快推进药谷特色小镇、福田寨特色小镇建设,完善wifi、停车等旅游功能,构建乡村房屋风貌、休闲设施等空间主题化的格局。

责任单位:发改林业局、县旅游局,)人民政府

3.培育壮大一批市场主体。支持鼓励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旅游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旅游企业实力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策划儿童乐园、观鸟基地等一批旅游项目,借助“9·8”投洽会、“11·6林博会等各类重要展会平台,积极引进旅游产业大项目、好项目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人民政府

(二)全域推进产业融合

1.“旅游+农业”。大力推进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农业、特色农业相融合,围绕农业生产、农村民俗和农民生活,打造一批以“观鸟在林、游玩在山、体验在田、食宿在家”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产品。至2020年,力争全打造4个乡村旅游精品村镇,其中四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1家,四星级乡村旅游村3家;培育乡村旅游田园综合型、民俗文化型、观鸟科普型、红色旅游型、康养度假型、运动休闲型等6种乡村旅游产品,培育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坚持把旅游产业作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以国家旅游扶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重点,支持鼓励贫困群众通过直接从事旅游经营、提供旅游接待服务、开发旅游商品、出售土特产品等多种方式拓宽增收渠道,以全域旅游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委党史办、县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局)人民政府

2.“旅游+文化”。深度整合挖掘闽人源、闽学源、客家源等地域文化资源,重点推进龙湖杨时文化园、紫云闽学文化村等项目建设,加快开发中溪湿地公园、翠竹洋国家地质公园、南山古人类遗址等以地学科普和文化探秘为主要特色的研学旅游基地,提升明溪玉虚洞景区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开发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宫廷十二换、御帘大腔戏和传统民俗民乐进景区,与游客“面对面”“零距离”,让文化更有鲜活度,让传统更有生命力。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委党史办、县文广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人民政府

3.“旅游+体育”。发挥明溪丰富的森林山地资源和水利资源优势,策划开发一批体育旅游主题景区,完善盖洋村头山地自行车主题公园项目,规划建设水上乐园休闲项目,打造一批对接市场、具有明溪特色的体育旅游主题景区。策划举办绿道骑行、林间徒步、水边垂钓等大众化、参与性强的健身休闲赛事活动,吸引游客广泛参与,提升市场关注度。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发改局、县旅游局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人民政府

4.“旅游+健养”。依托我丰富的红豆杉、金线莲等药用植物资源,开发建设一批森林安养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打造健康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开发老年旅游和养老市场,推出候鸟式分时养老疗养产品,打造一批小而精的旅居养老示范点,吸引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进驻,形成规模效应,丰富“候鸟旅居”品牌内涵

责任单位:民政局、经信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人民政府

(三)全域拓展客源市场

1.强化营销粘合度。整合全县宣传资源,统筹城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对“绿海明珠·观鸟胜地”旅游品牌整体形象进行统一宣传,形成全域旅游宣传合力。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委宣传部、文广局、各)人民政府

2.扩大营销受众面。对接网络媒体、平面载体、平台窗口三位一体”的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电视、户外广告等平面载体,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等集中宣传推广全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广泛传播明溪旅游“好声音”进一步扩大绿海明珠·观鸟胜地品牌影响,延伸拓展客源市场。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

(四)全域配套服务设施

1.推进“厕所革命”。以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扎实开展“厕所革命”,至2020年,计划新改扩建旅游厕所18座,其中,4星级以上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至少有一个AA级旅游厕所,其他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新三年厕所革命目标。

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县旅游局住建局 

2.完善集散服务功能。加快推进A级旅游景区游客公共交通服务标志牌建设,逐步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A级景区旅游标识标牌,扶持发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加快规划建设明溪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发改局、)人民政府 

3.加快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全智慧旅游发展的规划和实施,以建设景区免费WIFI覆盖、景区二维码平台、景区安全监控系统等为重点,推动全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以旅行社电子商务平台推广、旅游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等为重点,深化旅行社行业信息化应用,推进智慧旅行社建设;以建设酒店自助入住和退房系统、客房多媒体自助服务终端、饭店智能客房控制系统等为重点,推动新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打造智慧酒店,提高旅游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人民政府

4.完善旅游产业要素。持续扩硒锌农产品等优势品牌影响,发挥名品名店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重点旅游)建设旅游风情特色店铺,引导发展美食休闲游。鼓励发展多元住宿业态,发展一批乡村民宿。挖掘地方传统技艺,开发一批特色伴手礼,推动旅游商品企业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积极引导旅游购物消费。丰富旅游文化娱乐,挖掘地域文化特质,创作编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反映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旅游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县旅游局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局、县消防)人民政府

(五)全域监管旅游市场

1.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接,“依托福建12315旅游投诉服务管理平台”,做到来明游客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不断健全完善旅游综合协调、联手办案、联合执法等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旅游市场开展随机抽查。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公安局)人民政府

2. 加强综合监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诱导高价消费、旅游合同违约等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推广运用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效利用运行监测平台、旅游评论管理系统等,实现全程在线监管,提升监管效率。积极倡导旅游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建立旅游企业、导游人员诚信档案,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倡导文明旅游,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黑名单”制度,营造快乐、安全、文明的旅游氛围。

责任单位:委文明办、县旅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

3.突出安全监管。加强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公告、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旅游客运、旅游道路、特殊天气、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型游客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旅游与气象部门合作,提升旅游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与医疗机构、公安、消防、交通等单位的救援合作机制,提高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强化旅游者安全教育,提高游客避险意识、逃生技能和危机事故处理能力。强化旅游保险意识,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气象局、消防队、交通运输局,)人民政府

4. 提升导游服务水平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导游管理办法》和三明市即将发布的星级导游评定管理办法,规范导游执业证件和执业行为管理,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培养一批金牌导游和星级导游健全导游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导游失德和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旅游不文明记录》和不诚信从业人员名录,严肃惩戒导游失德失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充分挖掘我历史典故、山水传奇、民俗风情等,编撰明溪旅游故事,丰富充实导游讲解教材,组织开展导游专项培训。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人社局、教育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旅游工作月报制度,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统筹协调、落实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着力优化旅游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职能。

  责任单位: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编办)人民政府

  (二)坚持规划引领。全域旅游理念推进全域旅游规划与发改、住建、国土、交通、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规划衔接融合,实现多规合一,留足旅游发展空间,延续历史文脉。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和跟踪分析,对违反规划目标任务和规划布局的旅游项目坚决不审不批,对偏离规划方向的旅游项目限时整改,严格执行旅游项目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发改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局、县旅游局,)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加强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加强用地支持,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合法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局、县旅游局,)人民政府

(四)加大资金支持。建立旅游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开拓客源市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列入国家和省上优选旅游项目的予以重点扶持,支持旅游企业或项目业主单位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加大信贷资金投入,推行按旅游企业品牌层级差异化的授信制度,经银行评估认可,景区(点)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星级旅游饭店经营性物业等,可作为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县旅游局、人行)人民政府

(五)推进人才兴旅。积极对接省市智慧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等专家库。加大优秀旅游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培养旅游策划、营销、管理等专业人才。鼓励旅游从业人员参加“云课堂”研修,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升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人社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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