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0-0300-2007-00014
- 备注/文号:明政文[2007]14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3-22
明政文〔2007〕14号
明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溪县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省、市驻明有关单位:
现将《明溪县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明溪县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农村沼气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实施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为目的,以政策激励和多元投入为动力,以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年度新增沼气项目户1400户,累计5500户以上,全县农户沼气池建设普及率达22%;建立沼气综合利用示范片8个;示范户年增收节支1000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要通过农业155、有线电视、固定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沼气建设的新技术和优惠政策,使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自愿、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责任。县沼气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挂村帮扶工作,抓好一个连片集中的“一池三改”自然村;乡(镇)要在确保2006年农村国债项目村验收的基础上,把其它任务分解落实到2007年向上申报的项目村;已享受财政补贴的村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村干部(含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年内带头按“一池三改”标准自建或帮助他人建设一口沼气池。
(三)示范推动。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力抓好沼气综合利用示范村(点、片)建设工作,切实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等生态文明村建设有机结合,提高项目整体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要扶持和引导农户利用肉牛养殖场牛粪和有机垃圾建池的试点和示范工作,推动未养猪户建沼气池。县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烟草局等涉农部门要协助各乡(镇)抓好生态农业示范片建设,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要发动广大青年农民和农村妇女积极抓好沼气建设。
(四)强化管理。要结合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抓好 “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水、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试点工作,尤其是在新村建设规划或群众自建新房时,要把沼气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纳入村镇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要加强沼气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县农业局要组织全县现有持证从业沼气技术人员参加部颁标准与新技术培训及省、市举办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组织全县乡(镇)农技干部和村级农技员培训;各乡(镇)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沼气项目村开展用户使用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县年内完成沼气技能和安全使用培训4200人次以上。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做到建设一个,验收一个,正常使用一个;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三公开一公布”(公开建设规模、公开建设标准要求、公开补助资金,所有公开内容一律上墙公布)。要强化建后管理,做到乡(镇)有沼气服务站,国债项目重点村有沼气维修服务点,其它村要根据建池数量及时配备维修服务人员,做到每个建池户有一份《沼气日常管理与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确保使用安全并持久发挥沼气建设的综合效益。
(五)加大扶持。2007年农村沼气项目实施总投资560万元(户均投资4000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6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4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78万元。县财政另筹补助经费10万元,其中综合利用示范片补助资金5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筹集的资金转入项目专户,在县财政监督下实行专款专用。凡经县级组织验收达到“一池三改”建设要求的,省级每户补助1200元,市级每户补助100元,合计补助1300元;综合利用示范片按沼气池容积县级每立方米补助150元的标准执行。同时,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建池中涉及的用地、用材等问题,并根据实际帮助农户统一采购建池物资,尽可能降低造价。
(六)加强督查。县沼气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进度的督促检查,实行项目进度一月一通报。年终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1、明溪县2007年各乡(镇)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2、“一池三改”建设标准和“猪-沼-果”等生态农业示范片标准
主题词:农村 能源 沼气 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省、市驻明有关单位:县农业
局、财政局、发改局、林业局、农办、文明办、环保局、
畜牧水产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广
电局、老区办、烟草局。
县有关人民团体: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2日印
附件1:
明溪县2007年各乡镇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户、片、人次 | |||||||||
乡 镇 |
合 计 |
城 关 |
瀚 仙 |
胡 坊 |
沙 溪 |
夏 阳 |
盖 洋 |
枫 溪 |
夏 坊 |
户用沼气池 |
1400 |
160 |
139 |
186 |
117 |
228 |
366 |
95 |
109 |
综合利用示范片 |
8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农民技术培训 |
4000 |
600 |
600 |
400 |
300 |
600 |
900 |
300 |
300 |
培养持证从业技工 |
86 |
9 |
11 |
10 |
6 |
16 |
18 |
7 |
9 |
附件2:
“一池三改”建设标准和“猪-沼-果”等
生态农业示范片标准
“一池三改”建设标准:户用沼气池8-10立方米;主要技术指标、设计参数应符合GB/T4750-2002规定,配套抽渣装置;猪圈面积6平方米以上,猪圈底部水泥硬化改造,猪粪、尿液能通畅自流入池,雨水不能流入沼气池进料口;厕所为砖混改造,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有蹲便器,蹲位地面高出猪圈地面20厘米以上,人粪尿自然通畅入池,有木工门,地面硬化,墙面水泥抹面光滑;厨房应通风明亮,灶台等布局合理,地面要硬化,沼气专用灶台必须使用水泥、砖头、瓷砖或大理石等材料,禁止使用木质等易燃材料,墙面涂料刷新,严禁紧临木板墙面安装沼气灶具,以防发生住房火灾。
“猪-沼-果”等生态农业示范片标准:示范片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牲畜养殖规模要求存栏50头以上,沼气池容积达30立方米以上,储液池50立方米以上(必须在沼气池建成后投料前向县能源站提出申请验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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