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民政、扶贫、救灾、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 >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索 引 号SM04116-1000-2024-00003 文号明卫监督〔2024〕4号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2024-02-2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内容概述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索 引 号SM04116-1000-2024-00003
文号明卫监督〔2024〕4号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2024-02-20
有效性有效
标题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内容概述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2-20
| | |

  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工作在维护公共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本计划旨在明确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通过落实卫生监督政策、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卫生安全检查、推动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卫生监督技术进步以及做好卫生监督宣传教育等方面,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强化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日常业务学习和专题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升 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 证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同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之间执法办案交流互鉴,促进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建设。严格按照“闽执法”平台执法设备配备标准,配齐设施设备,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操作流程、熟悉相关业务,确保单位业务与平台信息数据顺利衔接。健全县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健委《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选送案卷参加全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二、加大对监管对象监督力度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做好全县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日常监督工作;

  2.做好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行政许可现场审核;

  3.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对供水单位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4.完成公共卫生监督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

  5.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6.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7.组织做好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及学校采光照明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8.联合二次供水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联合检查;

  9.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10.做好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二)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公众懂法、用法意识。

  2.加强餐饮具集中服务单位和消毒产品监督

  (1)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食 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和产品抽检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 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 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市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餐饮具洗消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安全。

  (2)加强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不定期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毒产品,保障消毒产品市场秩序。

  3.加强监督执法,完成各项监督任务。落实执法监督职责,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完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餐饮具卫生监督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

  (2)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机构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4)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5)开展消毒产品“双打”工作;

  (6)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

  (7)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加强医疗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监督。加强诊所备案准入后的事中 事后监管,在全市各类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护理站等小型医疗机构推行“福建省诊所诊疗监督系统”。

  1.完成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

  2.完成医疗市场、妇幼健康、采供血监督国家双随机监

  督任务;

  3.开展对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抽

  查工作;

  4.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

  5.推进诊所诊疗监督系统上线使用,加强监测分析;

  6.推进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系统上线使用,加强监测分析。

  (四)加强放射与职业卫生监督

  1.强化职业健康“全链条”监管。前移职业健康卫生监督端口,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防治“三同时”工作为抓手,加强对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放射性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和近3年新发疑似职业病(3例及以上)或确诊职业病病人的工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延伸监管链条,强化对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2.积极推进分类监督执法。依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全面识别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精准界定职业病危害风  险分级的相关指标,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结合,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职业卫生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监督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惩处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寓服务于监督执法中,推行“教育引导、限期改正、逾期处罚”的“三步法”监督执法模式。

  三、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评估,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和技术指导,实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二)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五、加强所务管理

  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意识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和文明单位创建和开展无烟单位建设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六、结语

  本计划以落实卫生监督政策、强化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卫生安全检查、推动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卫生监督技术进步以及做好卫生监督宣传教育为目标,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和制定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人员变动、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为公共健康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024年2月20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闽公网安备35042102000101号
备案号:闽ICP备11002485号  网站标识码:3504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