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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4-3100-2020-00007 文号明教综〔2020〕3号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2-20
标题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春季开学前后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春季开学前后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索 引 号SM04104-3100-2020-00007
文号明教综〔2020〕3号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2-20
标题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春季开学前后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春季开学前后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春季开学前后校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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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园),进修学校,实践基地:

  当前,日益临近开学的新阶段、新挑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化细化校园防控措施,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抓好工作落实。

  一、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园)、中职学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谁主管,谁负责。

  (三)工作目标

  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确保新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平稳运行,确保广大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第一阶段:春季学期开学前

  1.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班级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合理安排休闲、学习和适度体育锻炼活动,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及时组织宣传报道。

  2.全面摸排师生信息。各校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摸排全校所有人员的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寒假期间,特别是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掌握与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有关的教职员工、学生的实时动态,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并坚持异常情况一事一报,实时动态更新信息。

  3.严格校园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出入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措施,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擅自将校舍外借给他人,疫情期间校园场地暂停对外开放。

  4.加强线上教学管理。延迟开学期间,各校要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充分整合网络教育资源,开展停课不停学工作,紧持“一校一案”,因地制宜开展为学生辅导、答疑、防控知识宣传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线上教学不上新课,延迟开学导致教学时间不足将通过缩减周末或延迟放假等方式加以弥补。

  5.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开学前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重点对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确保师生洗手设施充足、畅通可用。

  6.做好防控物资和人员准备。各校要按防控要求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做好医务室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准备工作。组织卫生保健人员、管理人员、班主任、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进行必要培训,有条件的还要开展实地演练,确保开学后能够熟练做好检测、防护、消毒、晨检和健康巡检等工作。

  7.完善工作预案。各校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一要成立学校防控疫情专项组织,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二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明溪总院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三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开学报到安排;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备课并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做好新学期教材、教辅的到位和分发;做好教学设备维护、实验器材准备、安全设施排查检修等各项教育教学准备工作;根据教师身体健康等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教学需要;针对性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8.强化应急值守。各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门卫24小时值守。

  (二)第二阶段:开学复课后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利用讲堂、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同时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健康教育。

  2.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各校每日早晨、下午两次测量学生到校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做好每日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3.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及各功能室等以通风换气为主,每日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30分钟,同时对地面、墙壁等物体表面和物品进行预防性消毒;减少室内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物资,严格落实洗手要求,引导师生养成勤洗手习惯。

  4.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进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接送孩子时家长须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开展校际间学生聚集活动。

  5.加强食堂疫情防控。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每日晨、午体温两检测,佩戴口罩上岗,患病员工不得到校;每餐前后必须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餐饮具消毒;加强后厨监管,采购食材要确保新鲜、清洗干净,要查验供应商资质、索取供货票据、做好台账记录,每餐食品按规范要求做好留样;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6.规范校园疫情处置。如发现师生出现可疑症状,应第一时间安排到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依规妥善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疾控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对无法按期返校或隔离观察的学生应予以特殊关爱。

  7. 规范防控物资管用。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准确统计防控物资需求、领取及使用情况,确保领用手续完备、账实相符,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防控物资,发现问题依纪追责。

  三、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各校(园)长是本校(园)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带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延期开学、健康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储备防控物资等要求,将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2.责任传导。各校(园)要强化督促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3.责任督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校园防控工作中,县教育局将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予以通报,对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明溪县教育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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