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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SM04100-1000-2017-00041 文号明政办〔2017〕3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7-03-09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 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
索 引 号SM04100-1000-2017-00041
文号明政办〔2017〕33号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2017-03-09
标题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 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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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9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全面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9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1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 年,各类学校全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健康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全部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配齐补足缺额、缺岗体育教师;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每个学生基本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完善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体育课程和教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上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各毕业年级 5 月底前不得停上体育课。小学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 36 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 3 课时,高中与职中阶段每周 2 课时。学校行政听体育课节数每学期校长不少于4 节,分管校长不少于 6 节,体育教研活动每周不少于 1 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积极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各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全面实行每天上午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在班级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每天实行早操或晨跑制度。切实加强大课间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科学安排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丰富活动项目,提高活动质量,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要特别关心指导病残学生、体弱学生的体育锻炼,保证他们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民政局

(三)开展多样体育竞赛活动。各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制度,广泛开展年级和班级体育比赛,每年要举办一次以田径项目和阳光体育项目为主的运动会或体育节。校级运动会要设计有全体学生参加的项目,学校每年要组织不少于 10 次的校级单项体育比赛活动。全县每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县文广局和教育局继续联合办好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不断完善中小学足球、定向越野、啦啦操、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育联赛制度,推动校园足球和其他项目竞赛活动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

(四)加强体育特色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体育特色项目规划,开设学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运动项目。大力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开展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持续推进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武术、羽毛球、乒乓球及本校体育传统特色项目,使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技能。通过组建体育兴趣组、社团俱乐部、运动队等形式,落实课余训练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实际组建田径队和其他项目运动队,开展常年训练,规模超过 1000 人的学校要组建田径队和 2 支以上其他项目的运动队,选拔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积极向县、市输送体育后备人才。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模式。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财政局

(五)大力推进校园足球运动。各学校要科学制订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将足球列为学校体育课程必学内容,开展校园足球普及、训练、比赛等活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班每周至少开设 1 节足球课,不少于三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课外活动,普及校园足球,发展足球社团,培养足球兴趣,不断培育足球爱好者和足球人才。其他学校要立足实际,建立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学校要开展校内足球班级、年级的联赛或挑战赛,积极组队参加县、市、省等足球联赛。到 2020 年,建设完成6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达标高中探索招收足球等体育特长生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文广局,团县委

(六)扎实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 67 课时,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健康教育教学课时安排可有一定灵活性,如遇在下雨或高温(严寒)等不适宜户外体育教学的天气时可安排健康教育课。全面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落实每学期至少1次视力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定期检查视力,降低近视率。要加强在校学生传染病防控,严格执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要巩固学校控烟工作的成效,建立校园禁烟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辅导室,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率要达到 100%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卫计局

(七)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依据《健康标准》,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数据上报率要达到 100%。学校要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要认真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学生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等综合评选。完善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重点报告体育课开设、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体育经费投入、场地设施器材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各学校每年要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其他学校学生健康检查费用按省定统一标准和办法解决。学生健康体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要进行个体与群体健康评价,并向学生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健康评价结果,分析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和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学生健康体检数据要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配套衔接。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文广局、卫计局

(八)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补充体育师资,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 年底配齐体育教研员,加强对区域内体育教师尤其是兼职体育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要建立分片区体育教研活动,每月制度化开展一次片区集中教研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体育教师专业素质。学校要配足配齐专职体育教师,村级教学点每年至少交流 1 名专职体育教师驻点任教。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在配齐体育教师的基础上,再配备 1名专项体育教师。

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组织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 2 课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班每学年计 8 课时、课余运动队训练每次计 1 课时,寒暑假全天训练一天计 6 课时,半天训练计 3 课时。调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周末、节假日期间,老师带队或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展演活动一天计 6 课时或在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发放绩效补贴。体育教师带运动队、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并获得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任职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落实体育教师服装费每人每学年不低于 500 元标准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每 23 年组织一次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对不能胜任的体育教师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文广局、教育局

(九)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设施投入,将学校体育设施纳入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体育器材配备须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加经费投入,于 2017 年全面完成《健康标准》测试器材配备。鼓励企业与中小学共建共享体育场所,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所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所设施试行对公众有序开放。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给予体育器材资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文广局

(十)整合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成立中小学生体育协会、青少年校园足球协会等,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多形式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加强学校体育国际交流,加深同港澳台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合作。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

(十一)加强学校体育风险管控。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防范机制。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并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要将体育活动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处理能力。要强化体育安全管理,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进行安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和学生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体育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体育场地器材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使用安全。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时,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和避免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卫计局、文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把学校体育工作抓紧抓好,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发改、教育、财政、体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强化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成立学校体育管理股室,配备管理人员,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落实管理责任。财政部门要完善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发改部门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建设。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文体广电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体育师资的配备,会同教育部门搞好师资岗位培训。机构编制部门要合理确定编制数量和结构。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学生体检、应急救护培训等。共青团组织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安排时,对学校体育给予一定比例倾斜。教育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教育、文体广电部门、拥有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设立课余体育训练专项经费。各校公用经费中可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体育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而逐步增加。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逐步加大学校体育投入。

(四)强化考核激励。县政府将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按照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强化对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定期开展以保证体育教学课时、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长期不能开足开齐体育课、不能保证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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