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4-1000-2016-00017
  • 备注/文号:明教综〔2016〕67号
  •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6-27
明溪县教育局关于颁发2016~2017学年中小学校历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6-27 17:00

明溪县教育局关于颁发

20162017学年中小学校历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园):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三明市教育局关于颁发三明市20162017学年中小学校历的通知》(明教中〔201699号)文件的安排,现将明溪县20162017学年中小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中小学校历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1691(星期四,农历丙申年八月初一)开学,2017118日(农历丙申年十二月廿一,星期三)学期结束

2.寒假:2017119(农历丙申年十二月廿二,星期四)寒假开始,212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十六,星期日)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17213(农历丁酉年正月十七,星期一)开学,201774日(农历丁酉年六月初十,星期二)学期结束。

2.暑假:201775农历丁酉年六月十一,星期三)暑假开始,831日(农历丁酉七月初十,星期四)暑假结束。

(一)第一学期

1.学期:201691(星期四,农历丙申年八月初一)开学,2017118日(农历丙申年十二月廿一,星期三)学期结束

2.寒假:2017119(农历丙申年十二月廿二,星期四)寒假开始,25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初九,星期日)寒假结束。

(二)第二学期

1.学期:201726(农历丁酉年正月初十,星期一)开学,2017711日(农历丁酉年六月十八,星期二)学期结束。

2.暑假:2017712农历丁酉年六月十九星期三)暑假开始,831日(农历丁酉七月初十,星期四)暑假结束。

二、注意事项

1.义务教育阶段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91天),普通高中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周(77天)。各校要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课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2.各校要根据校历时间,对整个新学年课程实施进行科学安排。

3.其他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安排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

4.本县各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校历执行。

                

           

明溪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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