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6-34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明疾控〔2025〕1号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5
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含监督)
来源:明溪卫健局 时间:2025-01-05 16:16

  2024年,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疾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疾控体系改革建设为抓手,以保护人民健康为核心,突出党建引领业务融合,深化卫生监督执法成效,抓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点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重点传染病防控

  1、严格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2024我县共报告乙类和丙类传染病15种695例(无甲类),无死亡病例,总发病率735.77/10万,比2023年同期下降57.96%;其中,2024年乙类传染病312例,发病率330.30/10万,比2023年同期下降73.76%。传染病报告率100%,漏报率为0;报告及时率100%;及时审核率99.74%,处理预警信息28条,报告并处置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诺如病毒苗头事件、1起食物中毒事件),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

  2、夯实手足口病防控。全年共报告手足口病58例,实验室确诊病例24例,无重症病例发生,无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

  3、夯实艾滋病防控。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对暗娼、吸毒者、大型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地的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性服务工作者,开展高危干预工作。全县在管艾滋病患者45人,随访率97.7%,治疗率100%。完成HIV抗体筛查22028人次,检测率22.86%,达到筛查常住人口20%的任务要求,排名全市第三;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筛查13241人次,检测率264.82%,排名全市第二。

  4、扎实结核病管理。全县网络报告肺结核患者及疑似患者共162例,转诊总体到位率100%,治疗满一年肺结核患者21例,成功治疗20例,成功治疗率为95.2%;规范管理率100%;规则服药率100%。

  5、圆满完成登革热监测。开展了12次登革热常规监测,布雷图指数法(BI)监测户数4145户,发现积水数888个,其中阳性积水或容器213个,布雷图指数(BI)为5.1,布雷图指数(BI)逐月上升6月达高峰后逐月降低至10月下旬为1.6,成蚊密度5月最高后逐月降低至9月为0。

  6、圆满完成布鲁氏菌病监测。采集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职业人群的血清52份进行布鲁氏杆菌检测,检测结果均阴性。

  7、加强麻风病防控。全县共发放了88份麻风病可疑线索调查表,收回88条,收回率100%,上报2条麻风病可疑线索,经调查已排除。年内完成22例麻风治愈存活病人情况调查,完成密切接触者及家属检查3人,并及时网络上报相关信息。

  8、推进疟疾防控。共完成“三热”血片、血检53人次,血检率达0.54‰,复检11人,复检率20%,未检出阳性病人。

  (二)免疫规划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预防接种能力建设,规范免疫规划管理。全县10个数字化接种门诊通过验收,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预防接种微信预约平台全覆盖,实行精准预约、错峰限流,防止人群聚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便利性。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1129剂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建卡率100%;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及时率100%;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全程补种2579人,补种率99.1%;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16962剂次,其中流感疫苗接种4627剂次,同比增长32.24%。

  2、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服务、推动涉民惠民工作落实落地,暖心服务构筑群众健康屏障。对全县高三学生、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接种2184剂次;免费接种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552剂次。

  (三)强化慢病一体化管理

  1、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管理。在册管理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94例,较去年上升1.19%;报告患病率为6.17‰,较去年上升3.18%;年在管患者592人,较去年上升2.25%;患者管理率为99.66%,较去年上升1.03%;规范管理率99.33%,较去年上升1.22%;面访率98.65%,较去年上升1.77%;服药率98.15%,较去年上升1.08%;规律服药率94.44%,较去年上升2.85%;精神分裂症服药率97.98%,较去年上升2.88%;体检率58.59,较去年下降22.19%。

  2、推进死因和肿瘤监测。全年共报告死亡病例728例,全县总死亡率为8.45‰,审核率100%,审核及时率100%,报告及时率100%;肿瘤登记报告共报告新发肿瘤389人,完成重卡合并448次,存活人员随访1401人次,共完成肿瘤死亡补发病38人次。

  (四)有序推进地方病防控

  1.碘盐监测。共采集儿童碘盐标本和尿样标本224份,碘盐合格224份,碘盐合格率100%,无非碘盐,碘盐覆盖率100%,盐碘中位数为22.3mg/kg;儿童尿碘中位数为182.99μg/L;并进行甲状腺B超检查,甲状腺肿大1名,肿大率为0.45%,达到国际组织甲状腺肿大率<3%的消除标准。采集孕妇碘盐标本和尿样标本100份,碘盐合格100份,合格率100%,无非碘盐,碘盐覆盖率100%,盐碘中位数为23.84mg/kg;采集孕妇尿样100份,尿碘含量中位数为143.35μg/L。

  2.碘营养监测。碘营养监测共抽取5个乡镇进行,每个乡镇抽取40个无基础疾病成人、儿童及30个孕妇、15名哺乳期妇女为代表,共收集食盐724份,尿样724份及问卷录入724份,其中收集食用盐共724份,无非碘盐,合格724份。

  (五)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安全监测能力及实验室检测能力

  1、监测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食源性疾病监测544例,完成率101.54%。二是科学有序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全县7所中、小学生随机抽样监测2122名,学生近视率49.1%,超重率13.17%,肥胖率13.27%,消瘦率6.43%,营养不良率6.99%,生长迟缓率0.77%,血压偏高率10.5%,龋患率54.52%,龋失率3.93%,龋补率12.51%,脊柱弯曲检出率9.3%,脊柱侧弯检出率9.3%。务实笃行抓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前三季度监测城市水水样88份,合格率100%;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样80份,其中枯水期合格率97.5%,丰水期合格率80%;全年饮用水委托检测25份,游泳池水委托检测26份,达标率100%;四是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16家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邀请省市职控中心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10家。对9例职业性尘肺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随访率100%。五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年共采集食品样品134份,其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理化采样40份、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采样64份、稻谷监测采样30份。均按要求送上级有关检测中心检测。

  2、全面完成实验室检测工作。一是开展微生物检测工作。监督委托餐具检测188份,合格率100%;公共场所检测42份,合格率100%;医疗机构检测2家100份,合格率98.5%;流感新冠核酸检测543份,其中甲流49份,乙流34份,甲流合并乙流1份,阳性率15.5%,送市疾控分型73份,检出新冠阳性44份,阳性率8.1%,送市疾控分型25份;手足口病检测27份,其中24份阳性,阳性率88.9%;布病监测69份均为阴性。二是开展生化检测工作。完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3189人份。

  (六)着力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1.各专业有序开展监督执法。公共场所监督方面,全年换发证数74户,体检335人,检查240户次数,监督覆盖率100%,量化分级137家单位,依据《明溪县2024年“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通知要求,与县文旅局、公安局联合执法检查3家娱乐场所;医疗监督方面,一是开展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查出问题75个,整改到位75个,下达意见书16份,受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件5起,诊所规范率100%;二是开展临床用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下发意见书11份并落实整改;传染病防治监督方面,对103家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优秀31家,合格72家,18家单位建立污水处理系统,下达意见书1份;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监督方面,下达意见书3份,抽检32套餐具,结果均合格。检查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下达意见书2份;职业卫生监督方面,对30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12家企业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完成辖区重点监督的矿山、化工、建材、水泥制造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21家,评估率超60%的目标任务,督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配备电子识别身份系统;放射诊疗监督方面,已许可放射诊疗设备31台,持《放射工作人员证》51名,28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档案,组织47人参加培训考核均合格;学校监督方面,检查学校33家次,托幼机构23家次;生活饮用水监督方面,对城市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检查4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2次,检查生活饮用水单位32家次,同时开展水质监测;卫生许可工作方面,卫生行政窗口被评为“服务之星”、“红旗窗口”,全年办理许可件106件,公共服务11件,行政确认10件,所有事项按时办结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双随机监督方面,国家双随机抽检完成31家,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100%,专项双随机监督检测9家,1家培训机构装设人工照明及黑板照度不合格。卫生监督协管方面,举办协管员培训班,建档309份,100%完成巡查。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对餐饮具、消毒产品、非法行医等方面共立案查处案件8起,结案8起,警告5家,共计罚款7.26万元,案件调查期间发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函至产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4份。

  (七)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1、加大力度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根据我县常见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腹泻,肝炎、手足口、流感、支原体感染等防治工作开展健康教育。由于今年的登革热输入风险较大,因此通过结合蚊媒密度检测工作,深入各老旧小区,积极开展登革热防控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积水点,有效地降低登革热输入和传播的风险。

  2、结合各种卫生日活动,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围绕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或重大、重点疾病防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开展相关的健康教育活动20余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23种20000余份。在全县顺利完成了2024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任务。

  3、完成健康县区的建设工作。省卫健委组织健康县区建设工作评估专家组对明溪县全国健康县区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全县大力倡导健康理念并融入所有政策。以建设“健康明溪”为目标,以全国健康县区建设为抓手,围绕制定健康政策、建设健康场所等六大核心内容,携手同创,齐心共建,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提升,公共健康环境全面改善,全民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八)圆满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

  对县总院及各分院公共卫生人员进行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培训;对县总院及各分院进行4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九)医防融合及疾控综合改革

  1、落实疾控改革。根据《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明委编〔2024〕3号)精神,11月21日,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整合,重新组建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明溪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牌子。

  2、深化医防融合。持续深化医改核心要求,加强医防协调融合工作,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筑就健康新防线。一是做强做实健康知识普及。做强“绿海明溪  健康科普”品牌,每月邀请国内知名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2024年共开展12期,点击率达449268人次,让公众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健康,参与自我健康管理,提升健康素养。二是医防融合肺部肿瘤筛查。2024年继续将40周岁以上人群免列入医防融合重点实施项目,通过CT筛查2002人,确诊肺结核1例、疑似肺部肿瘤9人、确诊肺癌4人、肺部炎症1054人、肺气肿264人、肺部结节920人,均进行追踪宣教或治疗。三是加强重点人群流感预防。优先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人员接种流感疫苗,今年为明溪县高中毕业学生、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医务人员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共计免费接种2184剂次,其中老年人1697剂次,医务人员412剂次,高中学生75剂次。四是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推动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协同融合发展。县总院和中心各选派一名人员为期6个月的交流锻炼。

  二、存在问题

  (一)疾病防控工作面临着日益繁重的任务,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持续时间最长、传播速度最快、波及范围最广、患病人员最多的一次传染病暴发流行;流感、手足口病的发病率居高不下;艾滋病每年新发现患者数量增幅不减;校园聚集性疫情时常出现;慢性病防治压力与日俱增,生活方式疾病、生态环境疾病等社会卫生问题日益严重。

  (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解决。近年来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其专业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实验室检测检验等核心能力亟待提高。

  (三)工作经费不足,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实施,疾控中心要承担相当多的无偿项目工作指导、督导任务,疾控中心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展,任务要求更加具体。中心属于全额拨款单位,已取消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等收费项目,面临的经费困难日趋严重。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疾控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疾控体系建设这条主线,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疾控体系改革有关方案、措施,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疾控事业发展需求的新模式,我们将继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为契机,推进医防协同融合工作,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化全省医改《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8个配套文件,探索疾控中心融入区域健康管护组织体系,引导疾控机构技术力量参与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刻理解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准确定位疾控机构的基本性质,逐步调整和理顺单位的职能;对照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

  (二)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进一步做好重点和新发传染病防控、死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

  (1)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定时查询和订正疫情信息,提高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降低零缺报率、重卡率。实现传染病“零”漏报目标。加强疫情监测、数据管理。

  (2)做好全人群死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亡登记和报告,及时审核、整理、编码录入、分析,力争做到粗死亡率一般不低于6‰,诊断不明和其他疾病合计城市不≤5%,农村≤8%,审核率100%,根本死因编码准确率≥95%。指导医院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数

  (3)加强重点和新发传染病防控力度。强化传染病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县卫生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98%以上,力争实现“零”漏报,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一致率和及时审核率≥95%。重点抓好手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手足口病长效防治工作机制。

  2、性病、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性病、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扩大干预覆盖面,降低新发感染,做好性病的诊断及疫情报告工作,做好监管场所当年新入所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推广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服务,扩大检测范围,加强检测工作力度,完成省级下达的自愿咨询检测任务。加强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工作,定期随访、CD4检测和网络报告,免费为感染者的配偶/固定性伴进行HIV抗体检测,对新报告的感染者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对艾滋病病人做好抗病毒治疗、CD4和病毒载量检测,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对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特别是暗娼的高危行为干预。

  3、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全面实施结核病综合防控服务模式,继续进行防控工作督导,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相关制度。

  4、做好免疫筹划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加强工作督导。保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达95%以上,推动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二是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进一步健全疫苗管理制度,做好疫苗计划、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做好冷链质量控制相关工作,完善冷链设备档案管理;三是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联合教育部门,优化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流程,将查验关口前移;四是规范监测和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疾病监测方案,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本地相关疾病监测技术方案,重点要做好麻疹疫情报告、现场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

  5、加强寄生虫、慢性病、精神疾病、地方病防控与监测

  (1)创新开拓慢性病防控新举措。一是认真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规范化实施,进一步加强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慢性病防控工作;二是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水平,提高检出率、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和规范服药率等工作指标。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各级救治救助政策的宣传,进一步促进社会理解、关心、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及心理健康;三是探索中医药剂在慢性病防病中的作用和机制,对慢性病进行中医干预,让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健康体验。

  (2)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控与监测。积极开展疟疾发热病人血检,完成血检率达总人口0.5‰指标;做好碘缺乏病病情调查和居民户食用盐、不同人群碘营养监测,进一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

  6、继续做好环境、食品、学校卫生和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工作

  (1)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市区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丰、枯水期对出厂水各开展一次水质全分析,对末梢水普通分析,完成上级要求的饮水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检测工作。

  (2)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测。做好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及微小气候和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的监测工作,完成游泳池水卫生监测任务。开展相关的学校卫生监测工作。

  (3)食品相关因素监测。做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开展食物中毒原因调查检测工作。

  (4)职业健康监护相关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开展劳动者作业场所的监测监护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发证工作。

  7、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根据疾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关卫生日宣传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病宣传和咨询活动。突出学校、托幼机构、工厂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控制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提高公众对疾病的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1)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

  (2)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执法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3)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高质量完成医疗执业及医疗废物专项监督,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重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活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4)加强对市政供水、农村人饮工程、二次供水和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自备水源的监督监测,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加大农村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监督,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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