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902-34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城政文〔2024〕14号
  •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3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结果的报告
来源:明溪县城关乡 时间:2024-09-13 10:06

中共明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的通知》(明委农办〔2024〕20号),现将我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罗翠村

  1.与甑金公司签订翠竹洋房屋租赁合同,房屋面积约400平方米,室外约800平方米,每年3600元,合同期限10年,租赁期2023年6月1日至2033年5月31日,租金每三年支付一次,于每期到期前15日交清,合同总价36000元。存在未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7月30日,罗翠村已提供甑金公司翠竹洋房屋租赁合同,对未进行招投标情况说明。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陈碧琴  罗建文  罗玲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二、上坊村

  2.2020年11月6日与三明天狮广告公司的合同,金额22680元。缺乏询价、比价过程,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1月1日开始三方询价,6月25日和7月1日组织村报账员和村书记主任开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认真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严格审核村集体收支,并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陈碧琴  晏七生  唐丽娟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三、王桥村

  3.2009年4月6日与杨某某签订茶叶基地租赁合同,面积未明确,前15年租期每年2000元,2023年4月7日至2038年4月6日租金协商再定,未明确,合同期限30年,每年10月31日前缴纳次年租金,一年一交,合同总价约60000元。1.后十五年租金未明确,合同关键要素面积未明确。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7月3日,村委会与杨某某签订补充协议,后十五年租金,每年2600元,每年10月底前交清。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谌丹枫  李仁梅  卓婷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4.2023年1月与陈某某签订谢厝莲塘岗山地租赁合同,面积10亩,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32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10年,前五年每年4000元,后五年每年4400元,合同总价42000元,每年租金于当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1.2023年、2024年租金8000元未交。2.未招投标。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6月28日村委会曾下催缴通知书,2024年7月31日村委会再次下催缴通知书。陈某某于2024年8月6日缴纳2023年租金10000元。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谌丹枫  李仁梅  卓婷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四、下汴村

  5.2015年3月与金鑫萤石矿签订矿山生产协议,合同无期限,租赁期自2015年3月26日,每年林地使用费30000元,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于每年年终或春节前交清。1.未招投标。2.为无限期合同,关键要素面积未明确。3.2023年租金30000元未交。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4年7月16日,村委会已与金鑫萤石矿签订矿山生产补充协议,2023年租金30000元未交问题,因2023年金鑫萤石矿未采矿,村委会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探矿年度不收租金。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谌丹枫  廖讲生  张桂香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五、狮窠村

  6.黄厝窠道路挡墙修复工程协议书签订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验收(结算)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1.先验收,后签订合同,再召开民主决策程序。2.无比价、询价。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1年1月1日开始三方询价,已督促村委会更新民主决策材料,6月25日和7月1日组织村报账员和村书记主任开展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认真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严格审核村集体收支,并长期执行。

  责任领导:邱保群

  责任人:雷桃花  谌丹枫  连庆明  曾淑芬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