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4-34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明农〔2024〕67号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8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发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6-18 09:36

乡镇人民政府,雪峰农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农201911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2023106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财农〔2022〕2号)文件精神,以各乡(镇、农场)2024年核实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面积及乡(镇、农场)核实上报的种粮大户面积为依据,分解省级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8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由其委托明溪县农村信用联社在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网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资金测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1280万元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4〕14号文件)要求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面积、种粮大户面积,进行综合测算,结果如下:种粮大户补贴面积41873.610亩,30亩以上补贴标准30元/亩,奖励金额1256208.30元;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48960.99亩,农业支持耕地地力补贴标准为77.5元/亩,补贴金额11544476.74元(详见附表)。

 

附件:明溪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4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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