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906-34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夏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夏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各村、各站所:
现将《夏阳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夏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夏阳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整治和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切实推进耕地保护、图斑整改、和违法用地整治等工作。结合本乡实际,现就建立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两违”管控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严肃追责,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土地联合巡查机制为核心,以“路长”“河长”“林长”“房长”等为基础,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实行乡村联动、属地管理,强力推进全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存量违法用地逐步消除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机构
(一)试点推行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土地联合巡查机制是在全乡土地资源分层级设置网格,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乡主要领导、各村书记、各村民小组长分别为本辖区一级、二级、三级土地巡查负责人。由乡主要领导、各挂村领导、工作队、乡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公路站、水利站等各有关股室和各村书记成立夏阳乡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土地联合巡查制”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并落实村巡查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村建站。
(二)乡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公路站、水利站等各站所要各自按照法定职责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合土地联合巡查办开展违法用地日常巡查及清理整治工作,并配合乡综合执法大队对本乡违反土地管理、林业、交通运输、水利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处置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乡土地联合巡查办负责将县级下达的违法用地清单下发至各村。各村要积极配合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开展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开展日常巡查上报、制止以及配合乡政府违法用地清理整治情况将纳入村级工作绩效综合考评计分。
(二)联席会议机制。乡分管领导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研究处置重大违法用地行为,决策查违控违工作重大事项。
(三)联合监管机制。由村级土地协管员负责辖区土地用途巡查监管、特别是耕地用途管制巡查监管,河长(河道管理员)负责河流两岸蓝线范围内土地用途巡查监管,林长(护林员)负责林地土地用途巡查监管,路长(道路巡查员)负责道路两侧10米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巡查监管,防止土地违法用地问题发生,织密违法用地监管网络。
(四)巡察报告机制。乡土地联合巡查办每周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巡查队伍开展至少1次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收集汇总,巡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公室每月向上级报告工作信息、巡查情况。各村巡查人员如发现违法用地问题线索,应在第一时间向乡土地联合巡查办报告,并同时采取制止措施;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对违法用地应在第一时间对违法用地处置。
(五)禁办机制。乡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审查,对单位(个人)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凡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违规办理单位(个人)危房鉴定。在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违法用地一律不予补偿。乡土地联合巡查办不得对违法用地知情不报;在违法用地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宅基地审批及用电审批等手续。
(六)补助机制。年终根据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综合评分情况对各村进行补助,对全年无违法用地的村给予1万元作为违法用地巡查工作经费补助;对被部、省卫片拍摄并确认为违法用地的村,由所在村承担“进出平衡”开发耕地及相应测量等费用。补助机制从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并根据上级政策作调整。
(七)追责机制。各挂村领导、工作队、各村和相关站所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和部门职责依法履职,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对查控违法工作不力的要在第一时间严肃予以追责:
1.对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中,各挂村领导、各工作队、各村存在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的,乡纪委监委按情况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取消相关对象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资格;
2.各村如发生新增违法用地的,7日内未发现、未报告、未制止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所在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的违法用地在原址再次违法用地的,追究所在村主干的责任。
(八)长效宣传机制。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违法用地工作的要求、进展及成效,用客观的情况、准确的信息、典型的示范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推动群众自觉抵制违法用地、积极举报违法用地,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参与、监督治违工作。
(九)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来电、来信、来访等向夏阳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的内容必须是各村巡查未发现或上级卫片图斑未登记的违法用地行为。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200-500元奖励,发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违法用地行为,按上述标准的 2倍给予奖励。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印发
夏阳乡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夏阳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夏阳乡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工作小组,有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下文。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涂晓彬(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涂传彬(乡统战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钟茂桂(乡党委副书记)
赖万松(副乡长)
张河春(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巫仕强(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刘健金(夏阳林业站站长)
林中海(乡公路站站长)
陈以新(乡水利站负责人)
汤智杰(乡村建站负责人)
程辉明(夏阳供电所所长)
揭佳龙(乡环保站负责人)
曾有根(乡应急办、食安办负责人)
杨如成(夏阳农技站站长)
童作章(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必春(夏阳村书记、主任)
林绍伟(下坂村书记、主任)
肖德鑫(杏村村书记、主任)
张金木(御帘村书记、主任)
温全彬(长兴村书记、主任)
汤培荣(陈坊村书记、主任)
黄道兴(旦上村书记、主任)
杨发喜(紫云村书记、主任)
邓昌荣(后洋村书记、主任)
杨清玉(俞云坂村书记、主任)
陈永秋(良村村书记、主任)
邓培才(瓦溪村书记、主任)
邓汉江(新坊村书记、主任)
吴继发(地美村书记、主任)
杨增云(岭头村书记、主任)
黄巍森(溪边村书记、主任)
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汤智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巫仕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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