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4-34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明委农办〔2023〕7号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5
中共明溪县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8-28 15:30

各乡(镇)人民政府,雪峰农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粮油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积极性,推动粮油生产提质增效,确保完成粮油生产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细化安排压实属地责任。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粮食播种面积21.42万亩(其中大豆3.75万亩)、总产量8.06万吨、油料面积0.98万亩的任务指标,按季节、分品种细化分解至各乡镇,落实到户、到田。在春耕春播、夏种夏播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粮油面积落实情况调研督导,强化跟踪调度,及时预警提示,序时推进粮油生产。对粮油生产综合考评前3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没有完成生产目标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大粮油生产扶持力度。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蔬菜大棚轮作水稻补助,出台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在省、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叠加补助,对撂荒地(含果茶园、渔塘、林地)复垦后连片种植水稻10亩以上的主体再补助300元/亩,对撂荒地(含果茶园、渔塘、林地)复垦后连片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大豆等粮食作物10亩以上的主体再补助200元/亩,对双季稻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主体再补助600元/亩,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面积60亩以上的主体再补助100元/亩,对连片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主体补助500元/亩,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春玉米50亩以上的主体补助400元/亩。

  三、深挖粮油生产潜力。鼓励农民在设施大棚、幼龄果茶园、边坡荒地间作套种、扩种大豆、马铃薯、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有序推进处于荒废状态的红豆杉、芳香樟等苗木基地退林还粮,提高在非耕地上的粮食种植比例。继续开展“认领一亩田,播种‘锌硒’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撂荒地认领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安排县级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和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开垦撂荒地复垦,种植粮食作物5000亩以上。

  四、多措并举推进粮油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依托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等项目,大力发展高产优质水稻种植,重点推广米质达部颁二等以上的优质稻品种,全年建设粮油增产增效示范片9片以上、面积4500亩以上,建立优质稻示范片9片以上、面积2000亩以上,带动全县种植优质稻11.3万亩以上,集成示范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强、适宜机械作业的优良品种和水稻工厂化育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收再生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增产增效关键技术,提高粮油单产水平,带动大面积粮油生产均衡增产。指导有条件的乡镇采取统一品种、统一社会化服务、统一加工销售等办法,降低生产成本。

  五、强化粮油生产社会化服务。用好用活用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粮油生产机具需求。大力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粮食生产的先进适用、智能高效、绿色生态的农机具,不断优化农机装备。鼓励成立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机服务联合体,推动行业资源整合,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积极发展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注重示范引领,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粮食生产经济效益。

  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挥好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合作用,做好流转合同签订、备案、见证和纠纷调处工作。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流转集中。在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中,向粮食类主体倾斜。支持和鼓励粮食生产、加工经营主体争创“三品一标”认证,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企业0.5万元、2万元、4万元和10万元,奖励帮助申报机构0.1万元、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

  七、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建立完善县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根据全县农业用种数量和自然灾害发生等风险情况确定储备量,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粮食。落实水稻种植(制种)、马铃薯、玉米等粮食政策性保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灾损农田修复,提升耕地质量和耕作条件。推广商品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促进土壤改良,提高耕地地力。加强农情灾情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切实降低因灾损失。

  八、着力推进金融保险服务升级。积极推广“兴业惠粮贷”“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信托产品,拓宽粮油生产的贷款渠道,降低粮油生产融资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保险金额,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提升水稻等粮油生产的风险保障水平。提高抛荒耕地复垦种粮政策性保险额度,对抛荒耕地复垦种植水稻、玉米(复垦后种植前3年)的政策保险额度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保险方案按照省上有关文件执行,超出省上有关文件规定部分保额保费(水稻3%、玉米4%),由市级财政、县级财政、经营主体各承担40%、40%、20%。

  中共明溪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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