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城政文〔2023〕7号
-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为加大本乡防汛抗旱工作的力度,减少汛期洪涝灾害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城关乡防汛抗旱工作值班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1.汛期值班每年自4月1日至9月30日止(上级防汛部门另有要求除外),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延迟;非汛期若遇到突发事件,防汛办公室应及时安排应急值班。
2.乡政府防汛值班主要负责上下联络,掌握雨情、水情动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当日汛情,做好当日小结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在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并及时做好续报工作,同时将上级指令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
3.防汛值班人员由每周值班领导和成员组成,值班时间为早上8:00时至次日早上8:00时;每班人员负责本班接发传真和电话,并作好电话记录;洪水期要记录天气情况、降雨量。正常情况下由值班领导带班,乡领导督查;遇强降雨天气由主要领导带班,全体干部统一待命。
4.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5.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掌握上一班次的汛情,并记录在案。每天早上8时完成水情日报后,填写当日值班记录,并将当日汛情短信告知领导。
6.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及接收人员姓名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并要有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0598-2810066。
7.值班人员要熟悉个人职责,熟悉防汛工作流程和工作技术要求,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实施方法,熟悉天气预报、汛情实情的分析方法,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8.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汛情、实情的对外发布必须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对因失职误事、麻痹大意、汛情处理不当而贻误防汛抢险时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带班领导和当班人的责任。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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