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0-3400-2022-00018
- 备注/文号:明政文〔2022〕97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文社〔2010〕17号)等相关规定,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客家文化,经我县非遗保护单位申报、县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县文体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见附件1)和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见附件2)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科学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鼓励和支持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和培训宣传等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附件:1.明溪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明溪县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明溪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一、明溪宝玉石制作技艺
二、明溪芙蓉金钩蛋制作技艺
三、明溪淮山羹制作技艺
四、明溪目鱼笋制作技艺
五、明溪客家山歌
六、宝扇制作技艺(明溪)
七、明溪老鸭汤面筋制作技艺
八、明溪村头村鼠曲粿制作技艺
九、明溪柏亨陈氏宗祠祭典仪式
十、明溪鳌坑漾豆腐
十一、明溪紫云贡茶
十二、明溪龙湖汉剧
十三、明溪洋龙八角花灯制作技艺
十四、杨时家族牒谱家训
十五、明溪猪脚煲制作技艺
附件2
明溪县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明溪肖家山贡席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陈菊清
二、“明溪常坪豆腐”代表性传承人:曾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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