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902-35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城政文〔2022〕1号
  • 发布机构:城关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城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城关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06 10:08
乡相关部门

近日,泉州晋江市一鞋厂发生火灾,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调查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根治,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责任,尽最大努力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冬春季发生火灾25起、亡7人,分别占火灾总起数37.88%、总亡人数87.5%。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32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5号)文件要求,乡政府制定了《全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关乡人民政府

202215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1〕5号)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和省、县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防控重点

(一)攻坚治理高危火灾风险场所

1.生产企业。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责令暂停生产、经营。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2.高层建筑。各村、乡有关部门按照《明溪县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溪)消安委办〔2021〕20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2021年底前,完成对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排查。2022年2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逐个制定整改计划,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各村、乡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分类实施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3.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办民政文明办、消防所等部门,要对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有关部门摸清底数,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和前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要将违规进行特殊作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100%落实特殊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规范作业流程,落底防范措施。2021年底前,70%以上的石化企业要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强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

5.燃气企业应急办、消防所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等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二)全力压降敏感场所火灾风险

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清单式整改隐患,降低火灾风险。2021年底前,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按要求全部整改完毕。各村要加强辖区安置点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针对性装备器材,督促安置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值守巡查,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按要求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开展训练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2.涉疫场所。结合地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和仓储物流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出口管理,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三)加强基层末端消防治理

1.强化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结合乡村振兴等工作,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持续深化农村消防安全治理,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滞后等问题。发动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结合《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闽政办〔2020〕43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明委办发〔2020〕12号),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强化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整合相关行业部门、村居、消防所、派出所、应急办等力量,对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村寨等薄弱区域以及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等场所开展摸底排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3.夯实基层末端监管。按照市消安委《关于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明消安委〔2021〕1号)要求,召开冬防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切实发挥乡消防所作用,联动安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防火检查、巡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问题、责任、整改进度“三项清单”,不断织密基层火灾防范网络。要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以及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单位场所治安管理、小区院落治安防范等重点工作,依法督促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受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4.全面推广技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开展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加强多部门定期会商。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设防等级。在沿街小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及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严防燃气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四)加强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开展仓储物流消防安全检查城关派出所、应急村建站水利站、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对大型物流仓储、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2.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应急办、消防所要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加大对电动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常态化纠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国土资源所要在新建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智能充电场所;村建站、乡村振兴办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划布局要求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3.加大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村委会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村建站、乡村振兴办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村委会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活动举办地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部位、敏感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深化社会宣传警示教育

1.加大宣教力度。文明办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策划推送图文、视频类作品。加大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不少于1次。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积极向文明办提供新闻线索。

2.加强媒体宣传。文明办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增设专栏、策划专题节目,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利用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策划推送图文、视频类作品。加大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不少于1次。

3.加强层级培训。消防所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开展消防宣讲培训,提醒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11210日前)。村、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1210日至20223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3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各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精准研判整治消防所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现全覆盖,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集中整治、跟踪督办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示范引领推进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打造提升一批达标单位,引领带动全行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有关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安委将于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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