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4101-02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明政办规〔2025〕5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明溪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高质量完成防控目标,根据《关于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的令》(明林长令〔2025〕1号)及全县林长会议暨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动员部署会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拔除沙溪乡、瀚仙镇2个乡(镇)疫点基础上,2025年底前完成省、市下达的拔除疫区防控目标,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不出现新疫情。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全面复盘整改行动
针对前阶段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开展复盘整改行动。
1.开展死亡松树清理整改。各乡(镇)、经营单位要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对辖区内前期清理的死亡松树开展地毯式巡查,对照“510·清干净”技术标准要求全覆盖核实清理情况,对前期所有伐倒未清理的、清理质量未符合要求的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规范清理,要求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处理、1厘米以上的枝桠、疫木全部清理处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以下各项行动内容及行动措施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逐项列出)
2.开展伐区林地清理整改。各乡(镇)、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辖区内2025年度所有预防性采伐伐区检查,对照“510·清干净”技术标准要求全覆盖核实林地清理情况,对清理不到位、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即时整改到位,于9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3.开展疫木疫源管控整改。各乡(镇)、林业部门要全面检查涉林加工企业,对未按时完成疫木加工处理及场地清理整改、违规加工疫木进行相应处罚或立案查处。林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使用疫木行为,各乡(镇)负责组织清理房前屋后松薪材,切断人为传播链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开展松林监测及动态清理行动
林业部门、国有林业经营单位要以网格化责任区落实松林全覆盖监测,重点以疫情除治小班为中心扩大5公里范围进行地毯式巡查,对辖区交通主干道两侧、沿河两岸、线路走廊、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半月利用无人机巡查松林一次,全面摸清死亡松树数量,各乡(镇)、经营单位要同步组织规范清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合格一株,实现“即死即清,动态清零”,严禁只伐倒未除害处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通信、电力等部门)
(三)开展综合防治系统治理行动
1.科学规划松林改造。综合运用松林改造、预防性采伐等多种手段,在重点区域、疫情小班周边科学规划松林改造,优先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纳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生态工程项目。规划实施松林预防性采伐2万亩,消减松科寄主植物存量,阻隔疫情扩散蔓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2.开展生物防治措施。由县林业局负责统一规划,开展无人机喷撒生物制剂绿僵菌或打孔注药8000亩防治松墨天牛等媒介昆虫,降低林间媒介昆虫的虫口密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
(四)开展疫木管控和检疫执法行动
1.疫木管控。实施全方位、无盲区的疫木管控行动,落实疫木流向管控责任,严防疫木和加工剩余物流失。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经营区的预防性采伐、疫木下山运输、林地清理等环节,并加强采伐山场和疫木堆场管理;定点加工企业负责做好各自企业的疫木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环节;乡(镇)、村负责宣传严禁上山捡拾松木,清理房前屋后松薪材,多措并举确保疫木不流失。(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2.检疫执法。充分发挥“林长+”机制作用,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使用疫木行为,要加强县外调入应检物的检疫检查,杜绝疫木及其制品(包括松木包装材料、电光缆盘)非法流通,消除疫情人为传播隐患。(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邮政、电力等部门)
(五)开展除治质量监管提升行动
坚持质量第一,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分片负责,下沉到防控各个环节加强指导,做到防控措施实施到位、跟踪到位、管理到位,对疫区内所有采伐的松木及其剩余物加强流向管控,严格按照疫木管理,就地就近原则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严格落实松木采伐“510·清干净”标准,确保山上山下清理全面彻底,林业部门要覆盖所有除治小班、定点加工企业、除治山场周边村镇跟踪质量抽查、督促整改,确保防控成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行动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防。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县林业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支持,会同各协作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攻坚合力。(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协作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市林业专项资金补助等渠道筹措防控资金。各乡(镇)、林业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验收一批,拨付一批”原则,优先拨付完成验收复核批次;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资金使用,鼓励分区域整体打包,自本行动方案公布之日起,将单株疫木清理费用控制在350元以下,以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提升防控成效。同时,加强与森林综合保险承保公司沟通联系,确保按时足额理赔到位,缓解防控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林业局、保险公司)
(三)强化督促指导。以林长制工作机制为抓手,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指导专班,对各自挂包乡(镇)进行常态化工作指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林业局要动态掌握攻坚工作进度,对疫情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等对全县工作大局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交办督办、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等,倒逼责任落实,全力确保疫区拔除任务按时高质完成。(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林业局)
本行动方案至2026年3月31日自动失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任务清单
2.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职责
附件1
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任务清单
序号 |
项 目 |
任务清单 |
牵头责任单位 |
1 |
死亡松树清理整改 |
按规范要求整改前期伐倒死亡松树。 |
各乡(镇)、国有林业经营单位 |
2 |
林地清理整改 |
按标准清理2025年预防性采伐迹地。 |
县林业局、各乡(镇)、国有林业经营单位 |
3 |
木材加工企业监管 |
按要求监管全县34家木材加工企业,其中定点除害加工企业15家。 |
县林业局、各乡(镇) |
4 |
松林监测及动态清理 |
124万亩松林全覆盖监测,实施死亡松树动态清零。 |
县林业局、各乡(镇)、国有林业经营单位 |
5 |
松林预防性采伐规划 |
规划采伐面积2万亩。 |
县林业局、各乡(镇)、国有林业经营单位 |
6 |
生物防治 |
喷撒生物制剂防治媒介昆虫8000亩。 |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 |
7 |
检疫执法 |
覆盖木材加工企业、在建项目木质包装材料。 |
县林业局、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8 |
疫区拔除条件 |
拔除疫区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一)经连续2年调查,疫区或者疫点内的松科植物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且媒介昆虫虫体取样检测无松材线虫;(二)疫区或者疫点内没有在自然条件下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科植物。 |
附件2
各单位松材线虫病疫区拔除攻坚工作职责
单 位 |
主要工作职责 |
乡(镇)党委、政府 |
1.对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控负总责,组织、督促落实防控措施;2.负责组织辖区内松林监测、死亡松树清理、防治性采伐、松薪材清缴、疫情防控宣传;3.负责辖区内疫源疫木监管、防控质量检查。 |
县委办、县政府办 |
负责动态掌握攻坚进展,对督办、约谈等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
县林业局 |
1.负责做好防控工作总指导、总协调;2.编制防控方案,做好防治规划;3.负责组织疫情监测、技术指导和服务,防治质量抽查;4.实施检疫管控,宣传培训等。 |
县财政局 |
1.负责防控经费测算并纳入年度预算;2.及时拨付防控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县工信局 |
1.负责加强通信基站、铁塔、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2.督促相关企业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3.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 |
县交通运输局(含高速、铁办),公路分中心 |
1.负责管养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死亡松树即死即清,并向林业部门通报情况;同时协调铁路部门对两侧用地范围内死亡松树即死即清,并向林业部门通报情况。2.负责加强在建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 |
县公安局 |
1.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2.协助林业部门开展检疫联合执法行动。 |
县住建局 |
1.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和园林绿化带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负责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 |
市场监管局 |
1.负责对木材加工、经营、流通和社会化防治服务的市场监管;2.协助林业部门开展检疫联合执法行动。 |
通信、邮政、电力等部门 |
1.负责基站、铁塔、线路等区域内死亡松树即死即清,并向林业部门通报情况;2.负责加强在建项目中松木及其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不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 |
君子峰保护区管理局 |
负责保护区辖区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松林监测,动态清零死亡松树。 |
明溪国有林场、沣森林业、恒丰公司、青珩公司 |
1.履行经营区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2.负责组织经营区内松林监测、死亡松树清理、防治性采伐;3.负责经营区内疫源疫木监管、防控质量检查。 |
保险公司 |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松林采伐勘验、理赔工作,及时足额赔付。 |
备注 |
死亡松树及林地清理技术要求:伐根高度低于5cm,并剥去伐根及裸露根部的树皮,主干及其直径1cm以上的松枝桠一并就地就近实施烧毁或者粉碎(削片)等除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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