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1-0200-2023-00018
  • 备注/文号:明政办〔2023〕3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1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等三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明溪县政府 时间:2023-01-11 17: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明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明溪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明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三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23日印发的《明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MXZFHJYA-201812)》《明溪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MXDQYA201812)》《明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MXSYYA-201812)》(明政办〔2019〕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明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2.《明溪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

  3.《明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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