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明政办〔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3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结合《2021年三明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2021年至2023年,通过实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项目,打造一批样板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居住品质提升。以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城区按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抓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全县完成2005年以前建成的2631户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农村加快推进改厕、污水垃圾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交通品质提升。以城市道路功能、路网结构优化和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和慢行系统建设,改善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1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农村道路出行得到明显改善。

  水环境品质提升。以城乡供排水设施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实现双水源供水保障,城市水质合格率达到99.97%以上;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至94%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55%以上。

  风貌品质提升。以提升城乡建筑风貌为重点,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成片区推进风貌品质提升和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全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9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以上;农村按照《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实施“两统筹、两统管”,推进解决农村“有新房、没新村”问题,完成2个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

  管理品质提升。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推动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和村庄清洁行动,打造绿盈乡村。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双100%。

  二、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拉开城市框架。加快东部新城、南山片区、北部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以药谷小镇开发建设为核心,推进迎宾大道绿道、职业中学迁建、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建项目建设。围绕南山古人类遗址公园,做好遗址博物馆、原建材城地块、高速连接线两侧约1平方公里规划,建成集文旅休闲、商业娱乐、生态观光、农业观光等为一体的城市生态休闲区,打造入城景观带,展示明溪文化特色。围绕县一中迁建、第三实验小学扩建等,推动坪埠东路二期、河滨北路向东西延伸等路网建设,合理布局商圈和房产开发,拓展城区范围,辐射带动坪埠村周边加快发展,并充分利用紧邻黄沙坑水库出水口优势,结合现状山体绿地,打造生态、宜居的城市新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旅局、财政局、发改局、城投公司,雪峰镇、城关乡、瀚仙镇)

  2.推进旧城更新。结合县城实际,科学规划,做细做实方案,盘活现有存量土地资源,完善配套设施,扎实有序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做到改造一批,投入使用一批,让改造项目早日惠及民生,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重点要抓好老城区重点片区改造,将康乐路、岭干、花开富贵南侧、城关乡西北侧、制材厂、宾馆、汽车站等片区纳入旧城改造范围。2021年实施2000年以前建成的6个片区3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适时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底基本完成我县2005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1500户。(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雪峰镇、城关乡。)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重点对已排查出的105栋危房进行动态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

  4.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夯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城市主体责任,合理出让土地,实施供给、需求双向精细调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统筹调控市场价格,切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有序推出林业车队、嘉豪花园西侧、链条厂、南山、坪埠东路西侧等商住地块,适时推动东部新城、名儒御景北侧等地块商品房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雪峰镇、城关乡)

  5.抓好保障房建设。适时新建设一批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学校、医院、重点发展产业等单位人才住房问题;在经济开发区或东部新城配建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中,以集中建设或长期租赁、配建等方式,增加宿舍形式的公租房。推进2021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原造纸厂安置房建设(该项目中的60套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至2023年,推进畔溪花园西侧、紫岭路对面(猴子山片区)公租房或安置房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雪峰镇、城关乡)

  (二)交通品质提升

  6.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至2023年安排3条以上的重点城市道路品质提升项目,2021年完成2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7.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至2023年安排3条以上的重点农村公路提升项目,2021年完成2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8.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智慧公交站台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1条。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安排1个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邮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9.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至2023年,全县新增2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021年完成50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10.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至2023年推进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11.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至2023年城区每年完成1条主次干道“微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2.排水防涝。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至2023年,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20公里,2021年完成7公里,县城区实施1处易涝点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13.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至2023年,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20公里,2021年完成7公里,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建成明源水厂,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进渔塘溪生态补水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城投公司、珩城水业公司,雪峰镇、城关乡)

  14.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

  1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至2023年,全县新建改造修复城市生活污水管网20公里,2021年完成7公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16.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面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至2023年,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15公里以上,2021年完成5公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

  1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四)风貌品质提升

  18.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至2023年,全县新建、改造提升郊野公园0.1平方公里和公园绿地9公顷、福道11公里。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5处立体绿化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19.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启动1项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至2023年,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1000栋,2021年完成600栋。(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20.魅力休闲空间。大力挖掘滨江滨水区域、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至2023年,完成1个魅力休闲空间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

  21.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至2023年,全县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2021年完成100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22.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至2023年,推进2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一个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

  (五)管理品质提升

  23.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县委政法委)

  24.杆线设施整治。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至2023年,全县更新主干道路多功能灯杆200根,2021年完成100根,完成1个示范点更新;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完成1个示范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2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启动区域联建焚烧厂或通过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2023年,推动所有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2021年完成1个乡镇,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供销社)

  27.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内涵,进一步巩固“清沟扫地摆整齐1.0版”,引导全县村庄向“拆旧拓新整漂亮”2.0版升级,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向“穿衣戴帽扮靓丽”3.0版看齐。动员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 “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所有乡镇各实施1个以上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住建局。)

  28.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至2023年建成20个以上绿盈乡村,2021年建成10个。(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9.新区(组团)建设样板。推进实施1个新区样板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0.地市老城更新样板。推进实施1个老城更新样板(老旧小区微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1.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街区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2.集镇环境整治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个集镇环境整治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供电公司)

  33.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4.花漾街区建设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个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商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林业局)

  35.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财政局)

  36.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安排实施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

  37.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安排实施1个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域样板(雨污分流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

  38.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安排实施1个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组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两个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牵头单位要分别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按照38项工作,形成项目清单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辖区内城乡品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日常跟踪协调,将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办督查科、县效能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专项考核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政府办)

  附件:1.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储备表(2021-2023)  

  3.2021年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项目一览表

  附件1

  明溪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迎平  县委副书记、县  长

  副组长:陈锋毅  县委常委、副县长

  聂建兴  副县长

  成  员:温水木  县政府办主任

  陈国柱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雷祖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艳  县委文明办主任

  吴光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温裕强  县发改局局长

  王忠和  县教育局局长

  李远良  县工信局局长

  陈  赟  县公安局政委

  张扬伟  县财政局局长

  郑长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  舜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局长

  汤先锋  县住建局局长

  黄泽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邱建玮  县水利局局长

  曾荣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建华  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杨  武  县卫健局局长

  蒋祖舜  县应急局局长

  李  毅  县林业局局长

  黄云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文联  县供销社主任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两个工作组,其中:

  (一)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组  长:陈锋毅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汤先锋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陈国柱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雷祖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光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田其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玉忠  县教育局副局长

  邱永明  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标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智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锴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振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翊  县水利局副局长

  谢振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运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少华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马霖  县林业局副局长

  林跃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选辉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林兆河  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远辉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汤先锋兼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组做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有关问题的调研和决策研究;跟踪推进项目实施,了解掌握动态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培育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检查指导城市建设,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做好总结报告。

  (二)县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组  长:聂建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曾荣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国柱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谢寿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邱德标  县委文明办副主任

  罗智闽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怀龙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玉忠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步忠  县工信局副局长

  官光能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黄玲瑛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智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九根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振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贵春  县水利局副局长

  谢振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运峰  县卫健局副局长

  郑榕桔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马霖  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建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益龙  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远辉  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金明  县供销社副主任

  黄选辉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吴江一  县银保监管组副组长

  刘  明  明溪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力强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县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曾荣华兼任。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工作组做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有关问题的调研和政策研究;跟踪推进项目实施,了解掌握动态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培育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检查指导农村建设,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做好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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