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盖洋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1-14 15:19

  引言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盖洋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gyz103@126.com,电话:0598-2720103)。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2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内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期更新工作动态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内容2024年,我镇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9条,包括主动公开9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教育、文体、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类信息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3条。2023年度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及2025年度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也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主动公开形式。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内容涉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项目、扶贫救灾等方面的信息。健全公开责任制,做好文件公开属性界定、政府信息涉密性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涉密涉私等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及时抓好错敏信息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平台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三是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平台建设方面

  1.切实履行职责。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及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建立问题台账,强化问题监督整改,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审核严格把关。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由党政办统一上报、审核,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

  3.完善平台管理。进一步落实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平台监督保障方面

  依据相关规定,构建并完善政务公开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清晰界定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范围,确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及社会公众评价机制,切实做好公开专栏的日常运营与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更新与维护工作。同时,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与考核力度,旨在提升公开的透明度和效率,确保一旦发现任何问题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整改,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平稳、规范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开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到位。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到位。部分公开内容存在词汇时效性问题,工作人员在信息审核和内容自查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将政府门户网站转型升级为集全面性、权威性与时效性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公开枢纽,同时强化其在快速响应公众关切及提供便捷服务方面的功能,确保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首要渠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要有效利用门户网站、简篇等政务公开平台,通过创作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内容,增强多媒体信息生产能力,以实质性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效率与质量。

  三进一步强化公开力度强调政府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积极拓宽并深化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公开范围。同时,围绕信息公开的核心议题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所发布的信息精准无误,满足公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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