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1-31 09:5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电话: 0598-2819336;电子邮箱:m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落实《条例》、《办法》和《明溪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办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4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3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规范类8条,规划计划类9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条,为民办实事类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其他各类信息4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进一步引导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2019年,我办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条,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五大发展理念、三大攻坚战,对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包括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有建设用地计划、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5G发展等方面。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结合政府工作重点,组织税务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在线访谈”9期,主动解答回应社会关切的新个税法、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循环化生态园区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网络评议制度,协助建立网评员队伍,逐步实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在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增强政策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在每条政策解读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链接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内容。“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答疑解惑,保证解读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通过网络实现实时互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2.进一步聚焦重点,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发布调查征集22期,内容包括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扩大民间有效投资等,2019年公布调查结果19期,收集有效意见建议5条并转至有关部门处理。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明溪县《“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九条扶持政策(试行)》等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方案20余条。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明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诚信明溪”等栏目,要求各部门定期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废水及垃圾监测结果、消防安全抽查公告以及双公示率及双公示量报表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网站“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等栏目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16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扶贫脱贫”“环境保护”栏目,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公开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

  (5)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发布《明溪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溪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溪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诚信明溪”专题专栏,由发改局牵头每个月定期公布双公示数量及公示率报表;“在线访谈”栏目邀请税务局负责人现场解读,开展《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六项扣除精准减税》主题访谈。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民生领域政府信息16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设置“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救助”栏目,要求有关部门指定专人建设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信息。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预决算公开”栏目全面公开县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以及2018年末政府债务情况,并按时完成我办2019年预算信息和2018年决算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1条,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已按规定进行答复。

  (三)完善机制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整体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成员,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财政等18个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

  2.落实公开责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按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明溪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将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督促任务落实。

  3.完善审查机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同时要求各乡(镇)、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四)推进平台建设优化公开质量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明溪县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强安全防护,依托全市统一技术平台每季度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全面强化网站运维与安全管理,2019年发现安全防护问题3个,已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与宣传部、网信办沟通联系,完善网络评议制度,实现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2)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市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加快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顺利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强与中国政府网、省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在网站首页设置“央网信息”“省网信息”栏目,及时转载重要信息,大力推广“互联网+督查”、闽政通APP、e三明APP等。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1)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市要求,2019年我办多次对全县政务新媒体开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摸排,经过大力整改、关停,目前共保留政务新媒体账号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个、新浪微博账号2个,均在省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正常运行。同时,要求运营主体夏阳乡和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针对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信息审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分别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对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并加强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整体提升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水平。

  (2)加快e三明建设。持续深入宣传推广e三明,截至12月31日,我县e三明实名认证人数达18138人,占总人口数的15.2%。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为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全面强化监督保障

  1.完善考核评议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2019年度明溪县绩效管理公众评议活动,将是否按《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信息申请等列入评议内容,目前已完成问卷调查和网络测评部分。

  2.开展自查自纠。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办每季度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公布政府网站自查结果,每季度第二个月上旬公布政务新媒体自查结果,公布位置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其中,政府网站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自查情况通报已分别于9月9日、12月2日公布,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自查情况通报已分别于8月9日、11月8日公布

  3.加强技术保障。购买网站运维服务,利用监测系统对网站全站栏目更新、链接效果及错别字等问题进行全天候监测,全面强化网站运维与安全管理。

  4.全民监督找错。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2019年收到平台留言信息1条,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和答复。

  5.2019年我办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27025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充分,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开展解读形式不够全面,缺乏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的解读产品,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充分理解《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要求,并对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学习,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标识,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进一步增强政府解读回应能力,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在解读方式上多下功夫,确保群众看得清、看得懂,使政策阳光透明。鼓励各单位围绕就业、住房、医疗、养老、救灾等方面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和调查征集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把握社会舆论走向,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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