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1-16 16:3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502;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对照《2024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拓展公开广度、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1条,政策、规范类26条,规划计划类16条,行政许可类24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5条,为民办实事类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6条,其他各类信息1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3条,其中,网络申请数12条,信函申请数1条。按时办结数13条,其中予以公开答复数6条,不予公开答复数2条,无法提供数4条,不予处理数1条。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公开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专栏内检索功能。充分运用文稿、图解、在线访谈等形式对重大政策予以解读,并与政策文件建立双向关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全县各单位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障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政府网站方面,进一步充实内容和优化网站功能,推动上线智能搜索、智能推荐、适老化及无障碍、一号登录等网站功能,进一步梳理互动知识库栏目,按照教育、社保、住房等九大主题进行分类,方便群众进行查阅。政务新媒体方面,全年整合注销政务新媒体1个,现有4个政务新媒体,均为微信公众号。全县4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认真落实上级重大政策转载工作,增强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梳理工作内容清单。通过培训会、微信群等形式,下发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二是强化日常业务指导。综合运用绩效考核、季度通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监督。推动各部门准确适用《条例》,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及时规范答复,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需求。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024年我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1

1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954

行政强制

10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4.2512

  注释: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件数,以今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为依据,与往年数据不相衔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二是队伍不稳定。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水平不高。

  (二)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落实主动公开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件的办理。二是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岗位调整单位要做好传帮带工作,同时,县数字中心要掌握各单位人员流动情况,对新上岗人员的网上行为多加关注,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培训,保障该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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