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502;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明溪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等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助推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37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34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94条,政策、规范类7条,规划计划类29条,行政许可类16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2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3条,科教文体卫生类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98条,其他各类信息12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加强各类规划信息公开。全面归集整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历史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计划”栏目予以公开。
2.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我县政府及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务、其他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并集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定期公开,同时每月公开我县经济运行数据、分析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补贴发放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集中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农补贴”栏目。
3.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围绕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隔离管控、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冠肺炎科普知识等方面,发布相关信息15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2021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其中网络申请5条,信函申请1条。
办理情况:属于同意公开答复4条、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条,均按时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全面推行集中统一公开,督促各级各部门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环节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水平,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建设规范化政府网站。践行“一体化网上政府”理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2021年底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改造,与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整体协调、风格一致。
2.政府网站完成IPv6改造。按照进一步推进数据联通工作的要求,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底经过改造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3.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内容保障、信息审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日常管理、发布审核等责任。目前我县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个、新浪微博账号1个,均在国办、省办政务新媒体监管系统中登记和正常运行。
4.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在县行政服务中心、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管理,配置电脑等专用设备,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等服务。
5.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专栏,做好各领域信息公开的更新保障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2.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开展检查、自查。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自查,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上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自查结果,并及时进行问题整改,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4.2021年我县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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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1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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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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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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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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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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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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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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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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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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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0.13037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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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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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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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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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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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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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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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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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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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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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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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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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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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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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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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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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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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比例不够高,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文件解读不够丰富;二是部分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交接工作时衔接不清,一定程度上存在专业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高的问题,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影响工作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水平,采取视频、音频、图表、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深入解读关系社会民生的政策文件,同时解读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的业务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提高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各单位岗位人员变动时要加强沟通交流,避免出现工作断层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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