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溪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3387;电子邮箱:mxgkb@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县认真按照《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是推动县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围绕“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全面审核部门权力,形成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中“权力运行清单”“责任清单”进行集中展示。今年以来,已公开全县3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48个部门的责任清单,公开率达100%。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组织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载体公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公开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76项、公共服务事项167项。三是推进县级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开。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县级前置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截至目前,公开县级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125项,调整的前置审批事项14项;公开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1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18号),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要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广随机抽查制度,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同时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全县26个单位已制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信息的公开,每季度末将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予以公示,今年以来,第四批公租房优先配租家庭抽签选房结果名单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目予以公开。同时在明溪科技信息网上对专利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查出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流程、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和处理流程等监管执法程序进行公开。利用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重点公开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公安局等30个部门为成员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明溪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县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今年以来,通过系统归集各类信息21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26条、行政处罚信息55条、抽查检查信息2条、小微个企扶持信息28条。同时通过省工商局政务内网“1+N”案管系统、县“两法衔接平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对监管执法、案件罚没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截至目前,全县36个部门457项审批服务事项(含子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分别达到75.3%和65.2%。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编制好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县珩城水业公司每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县的出厂水质信息,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布281条。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县发改局通过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明溪县关于实施投资工程的若干意见》、《明溪县2016年服务业发展责任目标》《明溪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明溪县“十三五”规划》、《明溪县2016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通过县政务公开栏公布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对接项目的跟踪落实;同时通过发改局部门网站“行政审批信息”专栏公开重点项目相关信息,今年以来,已公开项目审批信息16条,备案类信息29条。二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公开。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我县入选福建省PPP项目库的项目,内容包括投资金额、PPP实施阶段、项目运作方式、回报机制、项目概况等内容,截至目前,我县明源自来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入选福建省PPP项目库。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信息。今年以来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17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招标公告58条、中标公告58条;公开工程招投标信息139条,其中工程招投标公告53条、中标结果公示44条、答疑公告、拍卖公告等其他类信息共42条。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县财政局、地税局每季度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减税政策、中小微企业补助、税收优惠和减免等情况。今年以来,共扶持中小微企业投入4125万元。二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县物价局、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公布明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收费清单优惠政策清单补充公告》(明价〔2016〕6号)、《明溪县物价局关于公布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明价通告〔2016〕7号),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根据国家发改委、福建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物价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公开我县《涉企收费清单》和《优惠政策清单》,其中公开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42家,收费项目68项。
5、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国有资本公开。县财政局于每年6月份通过部门网站及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情况。二是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重点落实好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的公开,及时在财政局的部门网站及政务公开栏里公开。三是及时公开国有企业相关重要变动信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结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公开,特别是针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于每年6月份在财政局的部门网站及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农业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县农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信息网站及时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答》、《关于印发明溪县推行菜单制产业扶贫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扶贫政策,与各乡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脱贫目标,并要求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6年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造福工程异地搬迁的申报都要进行公示,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公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83万元,作为枫溪乡枫溪村等12个村用于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在政府网站公示《省侨办资助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情况,今年以来共资助苏叶等10名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1万元。加大公开项目安排的公开力度。2016年省上下达我县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任务4000人,年内要求完成2200人,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1089人,省定贫困户搬迁147人,目前已落实2201人,已建一层2253人,已竣工2206人,正在建设集中安置区9个。三是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情况的通知》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今年以来,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6条,公开慈善组织工作及捐赠信息10条。同时及时公开明溪县慈善总会相关信息,据统计,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定向捐赠款物共计56.4万元,支出56.4万元,受惠群众达411人。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的公开。县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县2016年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统计数据。据统计,城乡低保方面:我县城市低保人数186户313人,发放资金147.54万元,城市低保标准为452元/月.人;农村低保方面:农村低保人数626户1380人,发放资金335.83万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2650元/年.人;医疗救助方面:2016年起,公开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848人次,救助金额150.4534万元,资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892人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6.7040万元;临时救助方面,2016年1月至12月救助站共救助504人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围绕人社领域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的就业创业政策。县人社局下发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明溪县人社局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发放2016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今年以来,共公开相关补贴申领、就业创业、扶贫方面的信息10条。同时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2016年以来,向社会公开发布用工信息3条,涉及用人单位十家,工作岗位近200个,促进就业创业相关信息4条,扶贫方面的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条。及时面向群众公开小额贴息贷款相关政策条件,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批。二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今年以来,县人社局举办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一期,并通过网络及时发布培训通知,共培训30人。同时及时发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结果公示情况,在部门网站发布《明溪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关于录用张颖等26位同志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2016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6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 “扶贫”栏目里公开《明溪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同时根据市、县棚户区改造下达的任务,县住建局每月一次报送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并将任务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公示。今年以来,城中村改造项目95套,均已竣工;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0户,基本完成。二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要求各乡(镇)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由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后,经县住建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最后将对象认定过程、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审查环节的结果在县、乡(镇)、村三级进行公示。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公开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计划投资、完成投资、建设进度、配租配售情况、可供房源、分配对象、分配结果、退出机制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租房申请、优先配租名单,并于每季度末公开保障性退出信息。目前已累计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4条。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县环保局按季度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将环境质量季报在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环境质量状况。今年以来,已公开重点领域环境信息102条,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信息12条、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信息1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6条。二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信息进行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我县重点排污单位9家,主要公开其项目地址、企业规模及主要排污情况;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2家、省重点监控企业1家。同时定期公开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环境违法案件处罚等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国、省控企业废水、废气监测结果2条,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1条,排污费征收减、免、缓情况1条,行政处罚决定书2条,生态创建信息2条,污染减排信息1条。三是督导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要求环评类型为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企业自行通过相关网站、公告栏等对外公示环评报告书文本及附件内容,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不定期进行检查,目前,各企业均能及时公开环评信息。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县教育局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春季、秋季开学工作、防校园欺凌、对乡镇督导、教学仪器专项督导等,公开教育督导报告、通报等6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公告2份、评估反馈意见3份。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开《2016年明溪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溪县2016年招生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等文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重点加大对招生、考试、收费、学生资助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知情权。二是推进医疗信息公开。县卫计局将全系统院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常态管理,并列为对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据统计,2016年以来卫计局下属县医院在部门网站发布47条院务信息,内容覆盖人事、招标等院务信息。同时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下发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的通知》、《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通知》等传染病疫情及防控文件,要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及时发布省市下发的疾控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食品安全、质量监督、广告、消费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通过省工商局政务内网“1+N”案管系统、县“两法衔接平台”和部门微信公众号对监管执法、案件罚没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有力的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公开。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部署开展食品药品抽检抽验工作,将抽检结果通过超市卖场和部门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布,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办结的典型案件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处罚、费警示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公开餐具抽检不合格案1例、超范围经营药品案1例。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一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重点公开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二是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县审计局定期对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结果进行通报,对于政府采购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在分开经费收支时一并通报,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对外进行公开,并设立审计人员监督岗,接收社会的监督。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推进县、乡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县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按时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财[2016]79号),要求各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本单位相关预决算报表。公开内容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截至目前,我县财政预、决算应公开单位76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76家,公开率达100%。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起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今年以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市级及以上政策解读”栏目发布5条信息,在“本县政策解读”栏目发布4条信息。二是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我县主要通过邀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明溪县网上“在线访谈”方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据统计,在线访谈栏目开办以来已累计举办78期。2016年6月,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县安监局局长对“安全生产月”进行宣讲。三是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各类传播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重视发挥主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的作用,努力做到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努力扩大舆情收集范围,通过网络巡查、平时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关切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今年以来,县公安监控中心共布控重点网站论坛3个,网上重点人员5名,在各重点论坛网站注册虚拟身份20个,导控舆情信息700余条,上报网络舆情信息63篇,其中公安支队采用17篇,省厅采用7篇,落地约谈网民5人次。二是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12345平台”等形式回应社会舆情。三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有关部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标准化水平
一是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报备和不定期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情况或无需继续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县法制办不定期报请县政府进行重新修订或作废,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先填写保密审查表,由单位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公开。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联系数字办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重新设置,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二是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依托政府网站集群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的“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四个子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本部门应公开的材料报送至县档案馆,同时县档案局在一楼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配置2台电脑,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水平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公开主体单位确定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县公开办将政务公开工作半年、年终检查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相结合,采用一对一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通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利用政府公文阅办系统、政府信息公开QQ群、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实时工作交流与沟通,分享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4、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我县调整并充实政务公开领导成员,以费副县长任组长,组织、宣传、人事、财政等20个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全县9个乡(镇)和37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备案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示书格式、公开办理流程;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的绩效考评内容,所占分值权重占绩效考评的6%,考核成绩直接与各部门的年终绩效奖金及精神文明评比相挂钩。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府网站集群建设,新增设置扶贫、社会救助、住房、教育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开事项栏目,准确公开政府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快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焦点新闻和难点问题。同时注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维护,拓宽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渠道,设立“信息公开流程、在线申请、受理机构、反馈情况”服务平台,新增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结果反馈机制,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及时快捷的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52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272条,占信息总量的90.1%;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82条,占信息总量的3.3%;涉密不予公开信息数168条,占信息总量的6.6%。《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92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各部门、乡镇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227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13条,占13.7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57条,占11.31%;规划计划类177条,占7.79%;行政许可类87条,占3.83%;重大建设项目类81条,占3.57%;为民办实事类525条,占23.11%;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62条,占2.7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08条,占4.75%;科教文体卫生类141条,占6.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50条,占11%。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6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72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2条,县档案馆、图书馆接收送交纸质政府信息212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9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微博微信回应37次,其他方式回应36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12345平台”等形式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我县通过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答复群众信息184条,通过12345平台共发布信息22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其中:网件申请1条、信函申请2条。《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7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度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3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1条、同意公开答复2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6年度各级各部门没有受理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全县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部分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相对滞后,各牵头单位公开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函〔2016〕3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府公开监督保障体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按照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2、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落实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的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
3、不断加强回应社会关切能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联系县数字办、法制办、公安局,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问题,按照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关切。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附表
明溪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272 |
1926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272 |
1767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3 |
3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3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3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3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1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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