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明溪县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应急网点评选和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粮〔2021〕15 号)规定,经企业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县发改局会议研究,福建省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明溪县振南粮食加工厂、明溪县佳嘉惠超市等17家企业符合2024年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补助条件,同意给予相应资金补助。现根据(明粮〔2021〕15 号)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如对补助内容有疑义的,请将意见反馈至县发改局(粮储局)。
联系人:温爱清 电话:2868209
附件:明溪县2024年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补助情况表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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