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推进侨务行政创新 提升为侨服务质量

日期:2025-12-31 07:59 来源:同心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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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侨办主管的双月刊杂志《侨务工作研究》(2025年第6期,12月出版)刊发漳州侨务工作经验《福建漳州:推进侨务行政创新 提升为侨服务质量》。全文如下:

漳州是侨务大市,海外华人多,安置归侨多,归侨侨眷总量大。近年来,漳州市委统战部立足职能作用,积极谋划,着力改革创新,结合华侨、归侨及其亲属在国内的生活、学习、投资、创业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深入调研,制订推行《涉侨身份证明及华侨回国定居办理简易程序》,切实提升为侨服务质效。

聚焦办证难点精准施策

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申请侨身份确认需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资料,其中主要是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包括外国政府颁发的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证或五年以上的连续居留签证,证书翻译公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侨胞办证存在几个难点。一是时间成本高。对于侨胞定居国未签署《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的,其国外定居证件还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这些证书是当事人在国外生活、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证件,若邮递寄回国内,将影响当事人国外正常生活;若当事人送回国,则需要耗费较多交通费用及时间。二是特殊群体办证难。对于早期回国且未申请侨身份确认,或侨身份证明遗失或损毁,但因时间久远,证明其在国外定居的证件遗失或信息不足的归侨,这些人的侨身份申办显得尤为困难,进而影响到其亲属的侨身份确认。三是跨区办理流程繁琐。华侨或归侨与其亲属户籍不在同一县(区)的,若该亲属需申请侨眷身份证明,该亲属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侨办提交申请,受理的县(区)侨办需函询相应华侨或归侨当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侨办,并由被函询的侨办函复相关人的侨身份证明及档案,程序较多,耗时较长。

创新举措优化服务程序

针对侨胞办证过程中的难点痛点,该简易程序在坚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前提下,理清侨身份行政确认的各程序形式与内容的实质要求,对侨身份确认申办程序进行优化。一是区分内部程序。将身份确认分为身份认定与身份证明出具两个内部程序,避免操作混淆。区分两者的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将认定档案作为永久档案管理。二是建立共享数据库。整合汇总全市华侨归侨身份信息形成全市数据库,各县(区)统战部可通过该数据库查证相关人员的身份。同时明确信息入库单位及人员责任,加强入库信息与对应档案的一致性及可靠性管理,确保数据库信息客观、可靠。明确数据库使用规范,查询验证方法和规则,确保信息运用准确。三是优化受理模式。将已确认侨身份人员及其亲属申请侨身份证明与未确认侨身份证明人申请侨身份的受理要求区分开来。推行“查证优先”机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先查证相关人是否曾被确认侨身份,对通过数据库或单位档案可查证相关人侨身份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侨胞获得感与服务效能双提升

该简易程序推行以来,实现了侨胞办事体验与政务服务效能的双向奔赴,让“便民利侨”政策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一是办证难点痛点破解。早期回国已确认侨身份的归侨及其亲属申请侨身份证明时,只要提供相关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不再需要当事人绞尽脑汁到处搜集证明其侨身份的资料,从根本上消除其再次申请侨身份证明的困难。二是办事成本降低。适用简易程序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节约了翻译费、公证费、认证费及跨国差旅费、时间成本。归侨与其亲属户籍在不同县(区)的,工作人员可通过数据库查证,申请人不再需要两县奔波;三是服务效能提升。实行简易程序,受理侨办只需通过数据库查询验证,跨区办理无需函询,工作人员工作量和难度下降,极大提升工作效率,大部分申请实现“立等可取”,侨胞获得感显著提升。特别是对于一些着急使用侨身份证明的当事人,只要其提前办理了侨身份确认,不再担心因在限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导致无法享受侨胞权益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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