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务法规知识|生活居住-华侨护照查询

日期:2024-09-13 17:57 来源:《涉侨国侨办、侨联涉侨法律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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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法规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华侨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办理事务的身份证件为其持有的外国护照。

 

 

华侨护照查询

 

 

2019年,国家移民管理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出入境证件便利化应用的工作方案》,制定公布《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开发建设出入境身份认证平台等,着力推动华侨护照在交通运输、金融、通讯、教育、医疗、社保、工商、税务、住宿等领域的便利化应用。

2019年12月3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开通华侨护照查询服务,采取三种模式实现对华侨持用护照的查询服务 :

一是办事服务机构可通过接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平台的应用系统进行联网在线查询并获取结果。

二是华侨个人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护照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并自动获取查询结果电子文件。

三是华侨个人可向公安出入境窗口查询,对符合查询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文件。

第一种查询模式通过接口方式系统反馈华侨护照查询结果标识,查询成功的可以凭此护照办理金融、电信等相关业务。第二种查询模式提供的 PDF 格式数据电子文件和第三种查询模式提供的证明文件,表明查询结果是华侨所持护照,可凭该护照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电信等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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