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身份认定

日期:2026-05-27 15:50 来源:明溪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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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侨眷身份认定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华侨护照或归侨身份证;

  4.华侨、归侨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办理流程详见“华侨、归侨身份认定”);

  5.本人与华侨、归侨的关系证明(能证明两者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公安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任选其一)。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侨易办窗口(0598-2815550,0598-2815271);

  第二步:申请人指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明溪县政务中心侨易办窗口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将侨眷身份认定证明交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是明溪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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