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身份认定
事项名称:侨眷身份认定
申报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华侨护照或归侨身份证;
4.华侨、归侨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办理流程详见“华侨、归侨身份认定”);
5.本人与华侨、归侨的关系证明(能证明两者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公安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任选其一)。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侨易办窗口(0598-2815550,0598-2815271);
第二步:申请人指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明溪县政务中心侨易办窗口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将侨眷身份认定证明交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申请人必须是明溪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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