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境外的侨胞出具出入境记录证明

日期:2025-09-09 16:43 来源:明溪行政服务中心
| | | |

  事项名称:为在境外的侨胞出具出入境记录证明

  申报材料:

  1.明溪县侨办出具《关于协助提供出入境信息的函》;

  2.中国护照复印件(可以通过拍照传输)。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0598-2819020);

  第二步:受委托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出具《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给受委托人。

  办理时限:即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