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境外的侨胞出具出入境记录证明
事项名称:为在境外的侨胞出具出入境记录证明
申报材料:
1.明溪县侨办出具《关于协助提供出入境信息的函》;
2.中国护照复印件(可以通过拍照传输)。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0598-2819020);
第二步:受委托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出具《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给受委托人。
办理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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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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