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申报材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注销);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0598-7960518);
第二步:先行委托他人前往税务窗口开具清税证明;
第三步: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将空白登记申请书发送给当事人,并指导当事人填写和使用支付宝app操作人脸识别验证流程;
第四步:当事人将申报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工作人员,并在支付宝app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后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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