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担保委托)
事项名称:委托公证(担保委托)
申报材料:根据具体委托事项提供材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公证窗口(0598-2816465、0598-2866469);
第二步:委托代理人将申报材料送至明溪县政务中心公证窗口;
第三步:公证员与当事人电话沟通,确定公证文书内容,指导远程视频公证操作方法,约定视频公证时间;
第四步:公证员与当事人按约定时间开展远程视频公证,出具《公证书》。
办理时限:即办。
备注:三明华人华侨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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