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居留证译本与原文相符公证(三侨居留许可证译本原文相符公证)
事项名称:外国居留证译本与原文相符公证(三侨居留许可证译本原文相符公证)
申报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护照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居留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公证窗口(0598-2816465、0598-2866469);
第二步:委托代理人将申报材料送至明溪县政务中心公证窗口;
第三步:公证员将材料发给翻译机构翻译,翻译完成后出具《公证书》,由委托代理人转交当事人。
办理时限:即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