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事项名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通过电话咨询明溪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0598-2860526);
第二步:工作人员通过“E签宝”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发给申请人确认,并指导申请人完成签署;
第三步: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登簿发证。
办理时限:即办。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内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否则无法办理;
2.不动产土地证、房产证仅破损其一的,申请换证时应将未破损的权证原件送至明溪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3.换发不动产权证是因不动产权属证书污损、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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