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概述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为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享受补贴(待遇)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审核通过后,且尚未进行实物配租时,给予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说明

一是可通过“公租房”APP申请,二是可通过“闽政通”APP申请,三是可通过“e三明”APP申请。

开始申请

“公租房”APP操作流程: 

  ⑴申请人在手机的应用市场里下载“公租房”APP。安装后图标如下: 

  

  ⑵用户注册、实名认证 

  ⑶申请人实名注册后,可在首页选择“资格申请” 

  ⑷申请人填写“申请信息” 

  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填写,选择申请所在地:所在区(县)、街道、社区居委会。保障方式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选择申请人类型: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 

  ⑸填写“主申请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住房信息”、“家庭财产信息”。点击“+”号,如实填写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信息、住房信息、家庭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财产信息。(意向小区和意向户型仅作数据统计,不作为最终配租依据。)  

  ⑹上传收件资料。(打“*”号的均为须提交材料,点问号可显示示例材料。家庭成员中有为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房改部门开具其“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购房或其他待遇”的证明原件。) 

  ⑺信息确认提交。(请在提交前复核信息填写是否无误,一旦提交即不可修改。)   

⑻受理审核进度查询。(申请人可在“进度查询”中查看申请审核进度情况) 

 

 

办理地址

申请人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居委会办理。

相关事项

⒈申请咨询电话 

明溪县住房保障中心:0598-8750606、8750808。

⒉申请材料下载 

⑴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社区领取申请表。 

⑵可以从公租房申请APP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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