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领
概述
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 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政府以货币补助为主要形式,保障其收入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申请对象
持有我县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符合重度残疾人、支出型困难、低保边缘家庭等入保条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文件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明民社〔2024〕65号
补贴说明
我县低保金按差额补助方式核定,基本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城市低保标准7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770月/月。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低保申请书、社会救助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核对授权书(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其法定义务人);
(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义务人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户口簿);
(五)导致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线上办理网址: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fujian.gov.cn/
线下办理地址:乡镇人民政府便民窗口
热线电话: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869731
雪峰镇2810018 城关乡8759809 瀚仙镇2790857
胡坊镇8753723 沙溪乡2781006 夏阳乡2739398
盖洋镇2720007 枫溪乡2750982 夏坊乡8753367
雪峰农场13599367990
常见问题
申请低保有困难的,应怎么代为申请?
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包村(居) 干部、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或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