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补发。

概述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

 

认定说明

教师资格证的补发和换发时间同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一致,每年春、秋两次。

政策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   

2.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温馨提示

1.明溪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8-2883861。

2.交通路线:1.公交直达路线:乘坐2路到县工商银行站点(教育局在工商银行正对面)。2.自驾车:县教育局设有地面停车场。

 

相关推荐
相关下载
首页 收藏 取消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