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52号第四次修订 条款内容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有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意愿的申请者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自行申请。

政策文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9年第46号)第五条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对象

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4、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

5、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6、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7、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8、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9、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申请说明

总结该服务提供申请线上线下主要的办理的方式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材料

1、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电子文档、电子证照。

2、安全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安全人员投入和考核合格承诺书。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3、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或者个体运输业户安全运营承诺书。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5、法人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证明材料。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6、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7、申请报告。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9、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材料。材料形式:复印件(份数1)、电子文档;

10、授权委托书。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11、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电子文档、电子证照。

1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材料形式:原件(份数1)、电子文档;

13、行驶证。(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电子文档、电子证照。

14、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电子文档、电子证照。

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层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交通指引

3路、5路、9路、10路公交车乘至城中站或者信用联社站,步行至时代广场左后侧200米(归化公园前)

温馨提示

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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