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流程
根据机动车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水平和排放检验状况等因素,车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办理予以报废。
概述
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不得继续使用,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报废车因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减低,发生事故概率远远大于其他车辆,同时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上不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使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引发矛盾纠纷。
申请对象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相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期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申请说明
车辆报废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
政策文件:
开始申请
一、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称:明溪县星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2)办理注销手续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3)查看下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后,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或报废回收企业领取纸质注销证明,可通过手机APP“交管12123”在线下载电子版“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操作路径:手机APP“交管12123”首页→点击“电子证件凭证”→点击“机动车注销证明”→点击右上角的“下载”图标→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电子版→下载成功。
(二)办理地址
名称:明溪县星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地址: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7栋
联系电话:13859120357
温馨提示:
属于以下情形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常见问题
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相关资料
(一)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书